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2 年度召
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
营决策,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顾新建,男,1956 年出生,1993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学历。1975 年至
1978 年任富阳三山公社谢家溪大队社员;1982 年至 1984 年任电子工业部上海
1501 所助理工程师;1987 年至今在浙江大学工作,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教授;2017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赤,男,1961 年出生,1983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本科学历。1983 年至 1988
年任南京金陵石化公司钟山化工厂技术员;1988 年至今任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 年至今任浙江三鑫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至今任浙江中拓合控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贾勇,男,1979 年出生,2012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历。2012
年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9 年至今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
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我们具有《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各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数
                  数                                         议
顾新建    是      9        9      6        0       0        否         2
 徐赤     是      9        9      6        0       0        否         2
 贾勇     是      9        9      7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 7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作为相关专业
委员会委员,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认真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或各专门委员会的会
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我
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
均符合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要求,会议决议事项合
法有效。

    (四)现场考察情况

    我们日常主动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同时
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工作、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关
联交易等工作情况。我们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各专门委员会以前,会提前了
解会议相关议案情况和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举
行会议的过程中,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
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
司规范运行,为公司发展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十分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
流,主动与独立董事交流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尊重我们的专
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虚心接受、及时落实,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
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就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均独立、审慎地发表
了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
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方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查
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模和盈利
情况,标准设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效
履行职务,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
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
内,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
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
差,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开展。

     6、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7、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以总股本 59,158,392 股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权益登记日在册
的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70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5,972,765.84 元。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8、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违规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9、股权激励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4 月 28 日作为预留
授予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53 元/股。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我们
认为以上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以上事项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11、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披露了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和
指标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1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
准确、完整、公平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13、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坚
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
益出发,结合公司实际,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
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新建、徐赤、贾勇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