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1-08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4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募投项目
的建设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
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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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3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
超过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80元。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
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4.4亿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26,000,000.00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4亿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2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175,000.00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大华验字[2019] 0004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19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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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本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
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
三、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影响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的,
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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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
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
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
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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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
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
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对闲置资金的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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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联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
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申联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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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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