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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联生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0-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负责申联生物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申联生物签订《保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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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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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申联生物的业务发展情况,对申联
                                                   生物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19 年度申联生物在持续督导期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19 年度申联生物在持续督导期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申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联生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1
     做出的各项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申联生物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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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
     范等                                         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申联生物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申联生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申联生物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机构对申联生物的信息披露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9 年度,申联生物及其控股股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19 年度,申联生物及其控股股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2019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13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2019 年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告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2019 年度,申联生物未发生前述
14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情况

                                      2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2019 年度,申联生物不存在前述
 15
       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情形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
       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
       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产品更新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以技术引领行业进步的理念,不断加大
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形成了在口蹄
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公司产品猪口蹄疫 O 型合成肽疫苗
(多肽 2600+2700+2800)在全国猪口蹄疫疫苗产品中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一
直处于行业前列。但近年来同行业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新型疫苗包
括纳米疫苗的研发,加大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技术迭代和
产品更新的风险加大;同时,行业内公司正通过持续改进工艺和产品制造技术,
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行业竞争正在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
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可能存在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的风险。
      2、研发风险

                                       3
    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有多个新药研发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在
研项目累计研发费用金额较大,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20 年公司仍将继续大幅
度增加研发投入。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具有研发投入大、开发周期长、研发风险高
的特点,公司可能存在研发项目进程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研发项目失败,核
心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生产经营资质行政许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虽然公司已经取
得了生产经营的全部资质,但是如果公司未能严格执行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被取消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行政许可的风险。
    生产经营资质相关行政许可均具有期限规定,公司采取了积极的资质展期申
请准备措施,但是如果公司未能维持目前已取得的相关批准和许可、或者未能取
得相关主管部门未来要求的新的经营资质,可能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达到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并通过检查验收,逾期达不到
要求的,将依法注销疫苗产品批准文号。公司目前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生产场所
不涉及活病毒操作,不需要达到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按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
准新建的疫苗检验用动物房位于兰州新区,独立第三方的检测工作已经完成。如
果疫苗检验用动物房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之前未能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公
司可能存在被依法注销疫苗产品批准文号的风险,届时公司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将会停产,直至通过生物安全三级防护验收并重新获批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品
批准文号方能恢复生产。
    2、生物安全风险
    兽用疫苗的生产过程涉及病毒的保藏、检验和灭活等环节,如生物安全水平
不达标或操作、管理不当均可能发生生物安全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兽用生物制品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安全生产、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
和人类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重要。截至目前公司产品质量均符合监管要求,但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如果出现纰漏导致产品


                                   4
质量发生问题,可能造成巨额损失、影响业务正常开展、损害品牌和声誉,公司
存在由于产品质量管理出现失误而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51.57%,不存在单个
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50%的情况。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销售业绩可能会受到
单个客户采购量变化的影响,存在因单个客户未中标而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金额的
46.91%。因采购较为集中,不排除存在供应商无法稳定供应和按时交付的可能性,
使公司不能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及后续获得销售合同的能力,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环境保护问题,但是由于国家环保标准日趋
严格,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公司管理不善、
处置不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周边环境污染,则将给公司的形象以及业绩带来不利
影响。
    (三)行业风险
    1、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猪用生物制品,公司经营业绩与我国生猪养殖数量密切相关。
2018 年以来出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已经遍及全国大部分省份。2018 年,我国生猪
出栏 69,382 万头,与上年基本持平;2019 年,根据农业农村部网站信息,我
国生猪出栏量同比下降 21.6%。2019 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了 7.75%,若非洲猪
瘟疫情造成我国生猪养殖规模继续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请投资
者持续关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情况及生猪养殖业恢复情况,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动物免疫政策及政府采购政策变动导致的风险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
用疫苗产品的采购方式目前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公司目前已取得猪口蹄疫合成


                                   5
肽疫苗生产资质,公司生产的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品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要销
售渠道,若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特别是国家强制免疫范围或相关兽
用疫苗品种发生变更而公司不能适时推出对应的新产品,或者强制免疫用疫苗产
品的采购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在规模养殖场全面实行“先打后补”等政策而公司
销售体系不能及时作出调整,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施或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在研究决定募投项
目过程中,虽然公司已经全面考虑了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
公司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谨的分析论证,并对募投
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应对措施,但是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仍存在
因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技术迭代、产品更新、项目管理不到位等
导致不能及时取得生产资质,或项目不能达到预期进度,或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
化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比上年度大幅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9965.95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了 4799.69 万元,增长幅度为 92.9%,增幅较大,
且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虽然公司 98%以上
的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对象主要为政府部门,但若其财
政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3、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继续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高新技
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可享受减按 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
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6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53,809,330.44    275,137,414.81         -7.75        302,075,99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
                   77,957,157.54      87,580,332.82         -10.99           98,677,954.6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67,926,093.10      82,195,427.04         -17.36           90,090,669.10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53,812,891.77     121,129,682.05         -55.57           74,605,137.86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81,295,685.
                                     831,939,527.98         54.01        549,274,151.16
股东的净资产             52
                   1,447,626,241.
总资产                               1,013,121,545.11       42.89        692,193,137.08
                         87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6             -19.23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6             -19.23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8            0.24             -25.00               0.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1           14.04       减少 5.53 个百分点         19.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2           13.17       减少 5.75 个百分点         17.8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10.47            7.74       增加 2.73 个百分点         5.51
比例(%)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7.75%,疫苗销售量同比下降 19.54%,主要原因为受
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我国生猪存栏量大幅下降,造成猪用疫苗需求量大幅度减
少,报告期公司开始销售猪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平均售价有所
上升,所以营业收入降幅低于销售量降幅。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1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7.36%,主要原因为受非洲猪瘟疫情的影
响,我国生猪存栏量大幅下降,造成猪用疫苗需求量大幅度减少,同时 2019 年
度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有所增加。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55.57%,主要原因为
本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加上受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影响,报告期销售收现额同比
减少。
    3、2019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较 2018 年末大幅增
长,主要系 2019 年 10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2019 年度净
利润增长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降低 19.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降低 25.00%,主要系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同比下降所致。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 2.7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积
极布局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建设新的生产线、储备公司发展新动能,继续加大
研发投入、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致。
    综上,公司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
产品为猪口蹄疫疫苗,用于预防猪口蹄疫病。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研发及技术优势;(2)产品优势;(3)
质量优势;(4)人才优势;(5)服务优势;(6)品牌优势。
    2019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兽用生物制品领域,持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开
发,保持原有竞争优势。此外,公司 2019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在融资渠道方面具备了一定的优势。
    综上,2019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积极布局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建设新的生产线、储备公司发展新动能,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

                                     8
为 2656 万元,同比增加 24.7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47%,从而保证公
司研发项目和募投项目建设有序快速推进。
    (二)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秉持“科技创新推动长期发展”的理念,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开发
研究,2019 年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研制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 PCR 核酸检测
试剂盒”兽药产品获得农业农村部批准,共授权发明专利 7 项(原创)、外观设计
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4 项,发表核心学术期刊研究论文 3 篇;联合申报
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1 项、独立申报上海市创新产品项目 1 项。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40,000,00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                                                 26,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414,00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12,947,0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0,372,541.81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3,914,476.90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315,895.6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318,081,876.94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300,000,0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申联生物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9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
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年末直接持股数量(股)
   杨玉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0,063,19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
   聂东升                                                          -
                               术人员
   杨从州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30,024,690
   王东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311,316
   邵永昌                       董事                               -
   吴本广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890,637
   林淑菁                       董事                               -
    黎敏                        董事                               -
   吴守常                     独立董事                             -
    黄刚                      独立董事                             -
   魏冬青                     独立董事                             -
    王锐                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                       -
   叶尔阳                    监事会主席                            -
   竺月琼                       监事                               -
   高艳春                      总经理                           20,000
    高旭                      副总经理                             -
    张震               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陈智英(离任)         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马贵军                   核心技术人员                           -

    申太联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 20,687,614 股股份,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中,聂东升持有申太联
投资 23.42%的出资额、持有亦普咨询 90%的出资额(亦普咨询持有申太联投资
0.01%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1.183%股份;邵永昌持有申太联投资 23.93%的
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1.208%股份;王锐持有申太联投资 1.60%的出资额,间
接持有公司 0.081%股份;张震持有申太联投资 3.19%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10
0.161%股份;高旭持有申太联投资 3.99%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0.201%股份;
陈智英(原技术总监)持有申太联投资 14.36%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 0.725%
股份。
    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
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风来             王   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