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4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
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上市审计及 2019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能
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修订职工年终奖励政策及高管薪酬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的职工年终奖励政策及高管薪酬制度,系依据公司经
营效益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情况而制定,职工年终奖励政策及高管薪酬
制度科学、合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吻合,有利于加强公司管理,促进公司
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及财务报表格式等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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