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1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