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变更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 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第一条生产线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取得了产品批准文号,标 志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投产,因工艺改进、技术进步等 原因,经审慎评估和论证,该生产线预计产能超过募投项目 2.5 亿头份疫苗的 最初产能设计目标,已无建设第二条生产线的必要。同时,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作出决议,将上海工厂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线搬迁至兰州分公司,拟 使用原预留用于建设第二条生产线的厂房建设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线。因此 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第二条灭活疫苗生产线建设,并相应调减项目投资总额 19,108 万元。 新建的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线系从上海工厂搬迁至兰州分公司,新增 投资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合成肽疫苗生产线搬迁事宜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取消建设募投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 苗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同时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19,108 万元,投资总额 由 86,810 万元调整为 67,70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 40,017.5 万元调整为 25,892 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证监会作出的《关于同意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3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工作,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 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825,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400,175,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明细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4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 减:承销及保荐费 26,000,000.00 位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414,00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13,825,000.00 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0,372,541.8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9,943,983.31 日)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9,575,003.6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219,433,478.57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19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总投资 8.681 亿元,由兰州分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为 72 个月,计划建设两条口 蹄疫灭活疫苗生产线、动物房、质检楼、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 将形成年产 2.5 亿头份口蹄疫灭活疫苗的生产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募投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及 其相关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通过了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现场 验收,同时获得了兽药 GMP 证书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拟生产的新产品“猪口蹄 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 株+Re-A/WH/09 株)” 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获得产品批准文号,该生产线已可正式投产。第二条生产 线已完成基础建设,尚未采购设备。 三、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两条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线、动物房、 质检楼、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鉴于已经建成的第一条生产线预计产能已超 过原计划两条生产线的设计产能,综合考虑未来市场竞争、产需平衡等因素, 公司决定取消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计划。第二条生产线已完成基础建设,尚未 采购设备。原计划第二条生产线的安装工程投入为 4,077 万元,设备投入为 14,606 万元,该部分投入合计 18,683 万元,取消建设后将不需再投入该部分资 金;原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第二条灭活疫苗生产线的厂房共 3216 平方米(以下 称“预留厂房”),其建设成本为 425 万元,该部分不再用于募投项目,不再计 入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作出决议,将上海工厂口蹄疫 合成肽疫苗生产线搬迁至兰州分公司,上述预留厂房将全部用于建设口蹄疫合 成肽疫苗生产线(合成肽疫苗生产线搬迁事宜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综合以上调整,共调减募投项目投资 19,108 万元。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总 额为 86,810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67,702 万元。原计划投资总额 86,810 万 元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 41810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0,017.5 万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后,相应变更资金使 用计划,即使用自有资金 41,81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25,892 万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40,017.5 万元,超过募投项目需求的金额为 14,125.5 万元。公司董 事会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具体调 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 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 86,810 67,702 40,017.5 25,892 合计 86,810 67,702 40,017.5 25,892 (二)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猪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 株+Re- A/WH/09 株)项目已经取得产品批准文号,标志着公司募投项目正式投产,公 司该项目以行业先进的病毒灭活技术、细胞悬浮培养工艺、抗原浓缩纯化等关 键核心技术进行制备,产能得到了提升,经公司审慎评估和论证,建设完成的 第一条生产线年预计产能超过募投项目 2.5 亿头份疫苗的最初产能设计目标, 已无建设第二条生产线的必要。 同时,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作出决议,将上海工厂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生产线搬迁至兰州分公司,拟使用原预留用于建设第二条生产线的厂房建设口 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线。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第二条灭活疫苗生产线建设,并相应调减项目投 资总额 19,108 万元。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已建生产线产能实现的 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后的审慎决定,经公司对灭活疫苗生产工艺的不 断优化创新,公司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线的产能显著提升,第一条生 产线已经实现了整个项目的产能设计目标,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原设计 产能的实现和项目正常运行,不会降低项目收益和回报。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募投项目第二条生产线预留厂房将全部用于建 设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线,公用设施和公用系统将与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 线共用,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线建设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安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造成资产闲置和公用设 施、公用系统的闲置或浪费。 综上,本次变更是综合考虑市场竞争及产需平衡等因素做出的决定,有利 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成本费用,进而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 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建设募投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 目”第二条生产线,同时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19,108 万元,投资总额由 86,810 万元调整为 67,70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 40,017.5 万元调整为 25,892 万元;同意利用预留厂房建设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线并与募投项目共 用公用系统。同意将上述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是经审慎评估和 论证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第一条生产线的产能后进行的调整,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取消募投项目“悬浮培 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同时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19,108 万元,投资总额由 86,810 万元调整为 67,70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 40,017.5 万元调整为 25,892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项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取 消建设募投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同时将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19,108 万元,投资总额由 86,810 万元调整为 67,702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由 40,017.5 万元调整为 25,892 万元。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 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联生物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 构同意本次申联生物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