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6-26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核查意见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除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拟归属股份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
关情况,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
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手续,本次应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94.4 万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