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11-30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
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股东杨玉芳提名吴守常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吴守常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童光志、李建军、潘春雨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