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拟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上市审计及 2019 年度至 2022 年度审
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客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将相关事项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