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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5月17 日至 2022 年5 月18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蒋守雷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守雷,其基本情况如下:
    蒋守雷:蒋先生自 1968 年 9 月至 1987 年 3 月担任江南无线器材厂副厂长、厂长,
自 1987 年 7 月至 1989 年 8 月担任无锡微电子联合公司副总经理,自 1989 年 8 月至
1995 年 9 月担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自 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3 月担
任华越微电子公司总经理,自 1996 年 3 月至 1999 年 1 月担任上海华虹微电子有限公


                                     1/8
司副总经理,自 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自 2001 年 4 月至 2009 年 4 月担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自 2009 年 5 月
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自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自 2017 年 5 月起担任上海市集成
电路行业协会高级顾问,自 2020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蒋守雷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
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
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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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867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二、 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18 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三) 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3/8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867 号 C 座 11 层
    联系人:蒋守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1633787
    传真号码:021-61633783
    电子邮箱:Public@anlogic.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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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
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
行确认, 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
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
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
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
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
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8
特此公告。




                    征集人:蒋守雷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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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
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00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3.00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
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我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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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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