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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27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867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1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郑珊                                                      √
3.00     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3.01     周热情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3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07            安路科技          2022/9/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 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
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9 月 9 日 17:3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867 号 C 座 11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
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拟现场登记的股
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
在园区办理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
于 2022 年 9 月 9 日 17:30 之 前 将 登 记 文 件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邮 箱
public@anlogic.com 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2 年 9 月 9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
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

                                     4
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
(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
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提供相
关股东材料的同时,在进入公司所在园区时需提供距离参会时间 48 小时内核酸
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并按要求登记近期个人行程码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鼓励途
径中高风险地区的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二)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867 号 C 座 11 层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1633787
   传真号码:021-61633783


                                   5
   电子邮箱:Public@anlogic.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6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郑珊
3.00     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周热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7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8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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