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深圳思齐资本信息技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 思齐”)持有公司股份 33,839,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6%。上述股份均为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股东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1,627,6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微”)持有公司股份 11,627,6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 士兰创投和士兰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255,3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 上述股份均为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起上市流通。 股东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21,724,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上述股份均为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股份,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思齐减持计划 由于自身资金需求,深圳思齐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003,5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3.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 1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深圳思齐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且深圳思齐 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因此在本次减持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 交易减持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二)士兰创投、士兰微减持计划 由于自身资金需求,士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5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同时,其一致行动人士兰微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5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三)上海科创投减持计划 由于自身资金需求,上海科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1,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减持计 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思齐、士兰创投、士兰微、上海科创投出具的相关 减持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来源 深圳思齐资本信息技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 取 得 : 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33,839,393 8.46% 一大股东 33,839,393 股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 IPO 前 取 得 : 5%以下股东 11,627,683 2.91% 限公司 11,627,683 股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 IPO 前 取 得 : 5%以下股东 11,627,683 2.91% 有限公司 11,627,683 股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 取 得 : 21,724,839 5.43% 限公司 一大股东 21,724,83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士兰创投、士兰微的控 杭州士兰创业投资 11,627,683 2.91% 股股东均为杭州士兰控 有限公司 股有限公司。 第一组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 11,627,683 2.91% 同上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3,255,366 5.82% — 注:持股比例的合计数与实际计算比例的尾差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深圳思齐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12/15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资本信息 14,003,500 3.50% 持,不超过: ~ 价格 取得股 资金 技术私募 股 14,003,500 股 2023/6/14 份 需求 创业投资 大宗交易减 基金企业 持,不超过: (有限合 14,003,500 股 伙) 杭州士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12/15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创业投资 2,000,500 0.50% 持,不超过: ~ 价格 取得股 资金 有限公司 股 2,000,500 股 2023/6/14 份 需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00,500 股 杭州士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12/15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微电子股 2,000,500 0.50% 持,不超过: ~ 价格 取得股 资金 份有限公 股 2,000,500 股 2023/6/14 份 需求 司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00,500 股 上海科技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12/15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创业投资 4,001,000 1.00% 持,不超过: ~ 价格 取得股 资金 有限公司 股 4,001,000 股 2023/6/14 份 需求 4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4,001,000 股 注: 1、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深圳思齐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 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且深圳思 齐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因此在本次减持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 宗交易减持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3、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减持区间为 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28 日。 4、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 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深圳思齐、士兰创投、士兰微、上海科创投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 承诺如下: 1、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企业 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5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公司/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 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2)深圳思齐、士兰创投、士兰微、上海科创投就所持公司股份及减持意 向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时期内 稳定持有公司股份。 2、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 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每年减 持股份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 整)。 3、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 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6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