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安路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5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戴继雄先生、任超先生、非独立董事郝立超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
戴继雄先生担任。
在报告期内,任超先生、郝立超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分别辞去了公司董事及下
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补选相关人选后,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第一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为:戴继雄先生、郑戈先生、非独立董事吴秀平先生,
其中主任委员仍由会计专业人士戴继雄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2022 年审计委员
2022 年 3 月 2 日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致同意
会第一次会议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2022 年审计委员
2022 年 4 月 25 日 4、 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 一致同意
会第二次会议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审议《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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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审计委员 2、 审议《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 一致同意
会第三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审计委员
2022 年 10 月 25 日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会第四次会议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 审阅年度、中期和季度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与外部审计机
构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 2022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2、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
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
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审议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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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控合规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结合公
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公司总体上建立健全了内部控
制制度。同时,也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内控合规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到位。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得
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风险
的作用。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控合规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
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 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
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 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积极
关注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关联交易等相关重大事项,充分发
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
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强化对董
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
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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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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