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路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
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
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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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上
2022 年预计金 2022 年实际发 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 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采购商品/接受
华大半导体有 租赁相关费用 120.00 114.84 /
劳务
限公司
关联租赁 租金 600.00 588.11 /
成都华微电子 相关服务合同
出售商品/提供 技术服务及支
科技股份有限 300.00 21.23 去年尚未履行
劳务 持收入
公司 完成
出售商品/提供 上海超丰科技 技术服务及支
400.00 364.15 /
劳务 有限公司 持收入
上述实际发生
采购商品/接受 EDA 工具软
北京华大九天 0.00 352.21 金额所对应的
劳务 件、服务器
科技股份有限 协议均签署于
公司及其下属 关联关系形成
出售商品/提供 技术服务及支
企业 0.00 427.36 前,因此未预
劳务 持收入
计相关金额
合计 / 1,420.00 1,867.90 /
公司董事郑珊女士于 2022 年 11 月起任职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大九天”)董事,公司因此与其自 2022 年 11 月起构成关联关系。
由于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从华大九天采购 EDA 软件及相关服务,同时公司也给
对方提供技术服务,2022 年公司与华大九天交易协议的签署均发生在关联关系
形成之前,因此签署上述协议时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自关联关系形成
之后,公司与其之间新增的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对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2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占同类业 占同类业
关联交 2023 年 实际发生 上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务比例 务比例
易类别 预计金额 注 关联交易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1 (%)
金额(不
含税)
拟新增租赁一整层为办公场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400.00 0.43 165.15 114.84 0.12
所,租赁相关的费用增加
采购商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 公司董事于 2022 年 11 月起
品/接受 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注2 任职华大九天的董事,自此
600.00 0.65 427.73 352.21 0.38
劳务 企业 双方构成关联关系。预计
2023 年业务往来增加
小计 1,000.00 1.08 592.88 467.05 0.50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 相关服务合同去年尚未履行
300.00 0.29 0 21.23 0.02
份有限公司 完成
出售商 相关服务合同预计将于今年
品/提供 上海超丰科技有限公 40.00 0.04 0 364.15 0.35 上半年履行完成,暂无新增
劳务 司 业务合作
小计 340.00 0.33 0.00 385.38 0.37 /
拟新增租赁一整层为办公场
关联租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850.00 69.27 148.32 588.11 68.41
所
赁
小计 850.00 69.27 148.32 588.11 68.41 /
合计 2,190.00 / 741.20 1,440.54 / /
注 1:此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同类业务比例=2023 年预计金额/2022
年同类业务总额
注 2:此处发生的交易金额所涉交易协议系关联关系形成前签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大半导体
企业名称: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8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忠国
注册资本:1,003,506.0969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 1867 号 1 幢 A 座 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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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集成电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及
其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软件信息系统、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应用系统、电
子设备与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关联关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大半导体持有本公司 29.17%的股
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马玉川先生担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故构成关联关系。
2、成都华微
企业名称: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3 月 9 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黄晓山
注册资本:54,124.7026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1800 号
1 栋 22-23 层 2201 号、2301 号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
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
成;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通讯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相关
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开发、销售软件;(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2.76%股份,华大半导体有限
公司持有 21.38%的股份。
关联关系: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大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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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 29.17%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成都华微 52.7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持有成都华微 21.38%的
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
则,公司与成都华微之间发生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及披露。
3、超丰科技
企业名称:上海超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10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兴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 1628 号 4 幢 1-
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半导体科技、电子科技、集成电路科技、仪器仪
表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份,杭州士兰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 34%的股份。
关联关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5.81%的股权,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超丰
科技 51%的股权,故构成关联关系。
4、华大九天
企业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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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26 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注册资本:54,294.1768 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 2 号 A 座二层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出租办公用房;软件开发;销
售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 21.22%的股份。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郑珊女士自 2022 年 11 月 2 日起任职该公司董事,故构
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
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
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3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及接受劳务、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及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各项交易根据自愿、
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
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
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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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政策严格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
交易背景真实可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 2022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 2023 年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
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
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
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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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
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
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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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姚 迅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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