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赛诺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4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
之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
定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
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
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已形成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健康运行,对公司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
财务报表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能
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方面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赛诺医疗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考核及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考核及
薪酬的议案》,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结合了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并考虑本公司 2019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考核及薪酬
的议案》。


    六、关于赛诺医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赛诺医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是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赛诺医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关于赛诺医疗《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
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高并完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水平,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赛诺医疗<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八、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赛诺医疗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
况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赛诺医疗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补选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未发现新任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任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
   通过对新任董事候选人曾伟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
为新任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胜
任董事工作。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