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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诺医疗:赛诺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经过认真
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赛诺医疗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
况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赛诺医疗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支出。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
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
定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
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
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已形成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健康运行,对公司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
财务报表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能
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方面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1,975,535.60 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意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1,975,535.60 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将“高端介入
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


    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的薪酬,是严格按
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结合了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本公司 2020 年的实
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