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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赛诺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4 号),本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5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扣除保荐承销费 29,68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319,820,000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 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918,1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01,852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
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
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总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期
                                        投资额         投资额

        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
  1                          赛诺医疗    14,444.80    14,430.76      2年
        能升级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赛诺医疗     3,566.04     2,267.58      1年

  3        补充流动资金      赛诺医疗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28,010.84    26,698.34       --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详见公司 2019-003 号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 2020-032 号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设期延长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
建设期延长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
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
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