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
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
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
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
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长春、高岩、李蕊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