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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赛诺医疗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
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 号),本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5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扣除保荐承销费 29,68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319,820,000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
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918,1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01,852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
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
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总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期
                                                投资额         投资额
        高 端 介入 治疗 器 械扩 能升
  1                                  赛诺医疗    14,444.80     14,430.76      2年
        级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           赛诺医疗       3,566.04      2,267.58      1年
  3     补充流动资金               赛诺医疗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28,010.84     26,698.34       --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详见公司 2019-003 号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 2020-032 号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设期延长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
建设期延长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1)。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设”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
 变更前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变更后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两年,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 年,因受新冠疫情及国家实施冠脉支架带
量集体采购政策等因素影响,该“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进度、生
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延缓。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目
前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骤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建设
期延长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长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将“高端介入
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 1 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
整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
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
械扩能升级项目” 的建设期延长 1 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10
月 30 日。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
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