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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诺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1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就赛诺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4
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500,000 元,由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 29,68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319,820,000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918,14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01,852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全部
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
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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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的金额      资金的金额
          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
    1                                    14,430.76        14,430.76          330.12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67.58      2,267.58           83.5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5,618.28
    4     超募资金项目                       3,991.85      3,991.85
                      合计               30,690.19        30,690.19         6,031.9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正常业务开展并保证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2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自有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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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
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


                                   4
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赛
诺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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