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00 万股,占授予日公司股份总数 41,000 万股的
3.6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 4.45 元的授予价格向公司 4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500 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
实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事 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
或口头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个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诺医疗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895 万股调整为 1,875
万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1 人调整为 4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516 万股调整到 1,500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9 万股调
整到 375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
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
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根据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 4.45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董事,
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董事会
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同意以人民币 4.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1,500 万股
3.授予人数:40 人
4.授予价格:4.4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使权益期限或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
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
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期
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
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期
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
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期
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限制性股票激励 股票占授予时
号
计划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董事、副总
1 康小然 中国 经理、核心 280.00 14.93% 0.68%
技术人员
2 崔丽野 中国 副总经理 70.00 3.73% 0.17%
董事、财务
3 沈立华 中国 70.00 3.73% 0.17%
总监
4 陈琳 中国 董事 70.00 3.73% 0.17%
董事、董事
5 黄凯 中国 12.00 0.64% 0.03%
会秘书
董事、核心
6 蔡文彬 中国 70.00 3.73% 0.17%
技术人员
小计 572.00 30.51% 1.4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928.00 49.49% 2.26%
(共 34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1,500.00 80.00% 3.66%
三、预留部分 375.00 20.00% 0.91%
合计 1,875.00 100.00% 4.57%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认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
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
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4、除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 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5、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1
日,并同意以人民币 4.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
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在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
司以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
运用该模型以首次授予日 2022 年 5 月 24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 1,50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56 元/股(首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首次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6.9454%、17.2831%、17.4943%(采用上证指数近 1 年、2 年、3
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
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的数量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1,500.00 2,110.93 681.87 852.17 445.18 131.70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归属数量相关,激励
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
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
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
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
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程序和内容符
合《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确定的本次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价格符
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5、公司已按《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
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调整事项、授予日、授
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