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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品茗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茗股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3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60.00 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80,6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06,361,037.87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5394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专
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
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1
序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AIoT 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
1                                                 16,638.03        16,638.03    本公司
      研发项目
2     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15,299.51        15,299.51    本公司
3     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14,728.86        14,728.86    本公司
4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6,422.92         6,422.92    本公司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本公司
                     合计                         59,089.32        59,089.32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进度,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2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该项目实施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与现金管理本金一同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3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雨            伍俊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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