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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品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5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讨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莫绪军先生、李继刚先生、李军先生、陶李义先生、章益明先生、陈
飞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莫绪军先生、李继刚先生、李军先生、陶李义先生、
章益明先生、陈飞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靳明先生、虞军红先生、钱晓倩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
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靳明先生、虞军红先生、钱晓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是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
水平,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决定。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
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需要。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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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靳   明                  钱晓倩                    虞军红




                                                     2021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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