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2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品茗科技”)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审慎讨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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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靳 明 钱晓倩 虞军红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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