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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阳科技:鼎阳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2021年,作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阳科技”、“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
认真、忠实、勤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
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1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现任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1)习友宝,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本科
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1990年硕士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工
程学院。1990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教师,2004
年12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期间2006年获评教授;
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莫少霞,女,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
业于深圳大学英语专业。1996年1月至2001年1月任深圳市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深圳力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伙人;2003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13年10月
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合伙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常务理事及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2021年3月至今任深圳国
正郑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鼎阳科技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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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李磊,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2003年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私法专业,研究生学历。
1996年至2003年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至2007年任腾讯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诺亚舟教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务总
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2010年至2018年任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11月至今任鼎阳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2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股东大
会。我们按时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无缺
席会议情况。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
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点研发项
目进度、子公司设立及运作等情况汇报。
    2021年,我们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习友宝       10         10            0           0         否           2
 莫少霞       10         10            0           0         否           2
  李磊        10         10            0           0         否           2

    注: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各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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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委员,我们分别参与了各次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意见类型
                 战略委   审计委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
                   员会     员会     委员会       员会

   习友宝          0        2          0          1      各议案全票通过

   莫少霞          0        2          1          0      各议案全票通过

       李磊        0        0          1          1      各议案全票通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问题。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和专门
委员会会议,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等时机会,考察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
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在相关会议
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交付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
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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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021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未发现违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依据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按照考核情况发放薪酬。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度和方案。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审计
机构。独立董事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
事项。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依法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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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5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运
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暂不存在需予
以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有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同
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
性、科学性。
    2022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
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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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习友宝:




莫少霞:




李 磊: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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