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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阳科技:鼎阳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6-22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充分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经
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
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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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
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二)公司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核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13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
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核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36%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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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性股票全部/部分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
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考核工作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申诉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及相关部门应当
在考核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
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五个
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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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考核工作小
组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开始实施。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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