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鼎阳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6 月 21 日,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
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柏年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
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的所有内
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的所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
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