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 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负责海尔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海尔生物签订《持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2 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海尔生物业务情况,对海尔 生物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2020 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在持续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20 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在持续 5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海尔生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6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海尔生物依照相关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海尔生物的内控制度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查,海尔生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海尔生物严格执行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海尔生物的信息披露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0 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及其控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项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0 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及其控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20 年 上 半 年 ,经 保 荐机 构 核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易所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0 年上半年,海尔生物未发生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前述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 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2020 年上半年,海尔生物不存在 15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 需要现场专项检查的情形 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 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 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采用 JIT 供货模式,将供应商的原材料供应与生产计划直接关联,如果出 现供应商停止供货、延期供应,或者原材料价格上涨、品质下降等情况,公司生产 计划、生产成本和产品稳定性将可能受到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优化供应链运输途径和运输方式。 二是拓宽供应商网络,增加原材料供应渠道;三是加强新产品研发,增强原材料的 可替代性。 2、经销商销售模式风险 3 公司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商独立于公司,且其经营计 划系根据自身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自主确定,如果经销商出现经营不善、从事不正 当竞争乃至于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指定地区外向用户销售产品、自身经营 资质不全或到期后未及时续期等行为,或者经销商未能充分推销公司产品,可能对 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使公司面临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2020 年上半年,公司对经销商严格管理,要求经销商必须拥 有相应的医疗器械资质和专业的服务团队,确保能够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管理体系,按照经销商对公司的收入贡献以及专业 服务能力等标准筛选和调整经销商,确保经销商队伍的专业和服务能力。未来,公 司将继续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市场推广活动等方式支持经销商以实现公司销 售收入的持续增长。 3、研发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技术标准高的特点,需要持续投入研发,推动产品、功能和方案 升级。公司主要围绕低温存储性能优化、物联网技术融合以及丰富产品线等方面持 续进行研发投入,新产品在研发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技术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建立了全流程的研发体系,搭建了自有的研发设计平台, 进行新品立项、研发项目执行的全流程跟踪管理;吸引大量研发专业人才,确保研 发项目顺利进行。研发需求来源于用户,研发过程也通过不断与用户交互,抓住用 户痛点、把握研发方向,确保每一个研发项目取之于用户,用之于用户,极大的降 低了研发成果的推广风险。 (二)行业监管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受到严格监管,我国对医疗器械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并施行许可制 度。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直接受到医疗器械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如果未来相关 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如出台新的行业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可能导致公司 产品无法满足监管要求,或需要申请新的经营资质等,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 4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坚持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强行业政策风险管 理能力,积极研究行业政策和潜在的市场机会,认真做好战略规划,积极应对行业 监管政策的变化风险。另一方面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增强应对行业风险的能力。此外公司积极加强全球市场布 局,进一步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充分降低因行业政策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 (三)宏观环境风险 出口外销业务是公司销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出口收入主要以美元等外 币结算,同时公司存在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且以外币结算的情形。倘若未来人 民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汇率波动情况,选择适当时点进行结汇来降低汇率 波动风险的影响。必要时,公司将采取套期保值或人民币结算来锁定或者降低外汇 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若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或将导致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经济发展受 限,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上半年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元) 594,633,258.54 441,017,200.88 3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4,861,046.09 83,348,886.13 85.80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7,825,969.05 75,361,421.35 56.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2,798,396.85 104,479,551.85 122.82 量净额(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6 月末 上年度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64,504,489.72 2,453,448,658.70 4.53 净资产(元) 总资产(元) 3,202,082,178.40 3,039,996,721.73 5.33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5 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37 0.32 15.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4 7.24 减少 1.10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7 6.55 减少 1.88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9.86 10.78 减少 0.92 个百分点 比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85.80%、56.35%,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及处置子 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22.82%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 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40.00%、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40.00%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内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6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基于物联网转型的生物安全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为生物样 本库、药品及试剂安全、血液安全、疫苗安全等场景提供覆盖-196℃至 8℃全温度 范围内的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解决方案;同时,基于用户需求的数字化升级迭代,提 供创新性的物联网场景综合解决方案。 2020 年上半年内,公司在低温存储技术迭代、物联网解决方案升级以及生物 安全领域新品拓展等方面,加速落地了一系列研发成果。同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 影响,抗击疫情相关的生物安全类产品需求激增。基于“现场→实验室→市场”的 开放式创新体系,公司得以及时获取信息,迅速并联整合行业一流资源,快速响应 不同场景下的用户需求。 综上所述,2020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0.5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109 万元,增幅 23.32%。2020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 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86%,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率 10.78%相比,减少约 0.92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2020 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 79 件,获得授权 59 件。截止到报告期末, 公司共拥有 288 项专利,并有 16 项 190 余个产品获得 CFDA 认证。2020 年 2 月, 公司“面向智慧医疗的疫苗与血液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项目”进入工信 部“2020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7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786,782.52 元,划 转发行费用人民币 4,670,375.54 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 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2,084,087.72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人民币 78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8,203,003.80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海尔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233839980798 94,473,524.31 海尔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223439986381 41,175,247.2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 海特生物 37150198551000000893 12,554,232.23 支行 合计 - - 148,203,003.80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 司 控股 股东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 ,其直接持有公司 股票 100,591,463 股,2020 年上半年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8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尔集团公司,其通过间接控股和委托表决合计控制公司 41.86%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2020 年上半年间接控股数量及委托表决权数量未发 生变动。 公司董事长谭丽霞间接持有 629.74 万股,公司董事周云杰间接持有 886.82 万 股,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占杰间接持有 1,012.48 万股,公司董事刘钢间接持有 61.94 万股,公司董事王蔚间接持有 111.84 万股,公司监事宋妤杰间接持有 26.72 万股,公司首席财务官莫瑞娟间接持有 34.66 万股,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莉间接持 有 10.90 万股,公司副总经理陈海涛间接持有 85.51 万股,公司副总经理王广生间 接持有 94.07 万股,公司上述人员自上市后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 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9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 鹏 韩志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