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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尔生物:海尔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2021-06-09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8 日,以 42.3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