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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尔生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意见2022-06-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
                     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青
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要求,对海尔
生物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59,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7,071,758 股的比例为 0.24%。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根据公司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5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 158,195,879.00 元(含税)。截至本申请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59,62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317,071,758 股的比例为 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前述可参考分配股数,公司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每股现金分红约为 0.5001 元(含税)。
计算公式如下:

    每 股 现 金 红 利=拟 派 发 的 现 金 红 利 总 额÷实 际 可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份 总 数
=158,195,879.00÷316,312,138≈0.5001 元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17,071,75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759,62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16,312,138 股,公司申请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316,312,138×0.5001÷317,071,758≈0.4989 元/股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70.15 元计算:

    根 据 虚 拟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 70.15-0.4989 ) ÷ ( 1+0 )
=69.6511 元/股

    根 据 实 际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 70.15-0.5001 ) ÷ ( 1+0 )
=69.6499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 算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根 据 实 际 分 派 就 散 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69.6499-69.6511|÷69.6499=0.0017%,小于 1%。

     因此,公司以申请前一日的收盘价格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
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