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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尔生物:海尔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01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海尔生
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
效。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
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独
立意见


    根据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
我们一致认为:根据《激励计划》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
效考核结果均已达标,除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为 D 全部不得归属外,其余 15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且公
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人员合计 152 名,可归属数量合计 88.075 万
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
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
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陈洁、罗进、邹殿新、黄伟德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