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原《金融服务
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兵装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兵
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5.1 条(十四)项规定,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协议金额:协议期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相关规
定的基础上,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0 亿
元人民币(此金额为最高限额,且不包含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兵装财务公司给
予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不高于 5 亿元人民币,具体执行将在遵守《金融服务协议》
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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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与兵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
及子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自有资金总额的 50%且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同时存款金额不高于贷款金额。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
不高于 5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三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与兵装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
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兵装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条(十四)项规定,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魏喜福先生、史磊先生、高英苗女士、徐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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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注册资本:303,3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6571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5
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
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
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已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持股 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3.27%。(二)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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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兵装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782.33 亿元,净资产为
85.02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96 亿元,净利润 8.32 亿元。资本充足率
11.70%,不良资产率为 0,资产质量良好。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兵装财务公司是中国兵器装备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兵
装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其他
经查询,兵装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
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
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4、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务,委
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
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
(二)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
存入在兵装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存放在兵装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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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
于 20 亿元人民币(此金额为最高限额,且不包含公司上市募集资金)。
(四)兵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兵装
财务公司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
务。
(五)兵装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
足额予以兑付。
(六)兵装财务公司在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
遵守以下原则:
1、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
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
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兵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
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
利率及费率水平。
3、兵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
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4、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免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
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兵装财务公司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采取或配合公司采取
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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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兵装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
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二)兵装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兵装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电脑系统严重故障、
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兵装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
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兵装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六)兵装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七)兵装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
注册资本金的 10%;
(八)兵装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
(九)兵装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公司本次与兵装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
(二)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
贷款利率,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
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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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费用。这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
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三)兵装财务公司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及
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
转。
(四)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
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与兵装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
三年),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兵装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该协议
有关约定进行。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保证金
存款余额为 209.18 万元,承兑汇票业务余额 2,091.85 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魏喜福先生、史磊先生、高英苗女士、徐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
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
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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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充分利
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与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
务的相关资质,其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
有效,履约能力良好。此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
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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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各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
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以市场原则为基
础,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并通过《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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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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