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2-10-28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资金管控,高效推进帮扶工
作,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形象与品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
事项的通知》、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对外捐赠”是指:向受灾地区、定点帮扶地区、定点援
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经济性捐赠,向科教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
节能等社会公益事业性捐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捐赠事项。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履行责任原则。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救助性和公益
性捐赠活动,规范对外捐赠行为,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捐赠后,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六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
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子公司对外捐赠之前,应先报公司批准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已决定,并已经向社会或
者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款,必须诚实履行。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财产范围
第八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
第九条 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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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
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款。
第十一条 救济性捐款: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
件等突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国家需要扶持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
区,向困难群体及个人提供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当面的捐赠。
第十二条 定点捐赠:是指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指定公司定点帮扶贫困
县的捐赠。
第十三条 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
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统一规划部署,将对外捐赠纳入公司全面预
算体系,加强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由安全部门拟定年度捐赠计划,由财务部门就
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报送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年度捐赠计划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根据决策,安全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捐赠事宜,工会组织实施消
费帮扶事宜。如遇到与决策内容不符的情况,应及时向决策机构报告并重新进行
决策。
第十八条 捐赠前,与受捐赠单位签订捐赠协议,捐赠后获取合规收据。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指定的定点帮扶县的捐赠相关事宜,按照集团公司下
发的帮扶计划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年度捐赠计划如有调整或变更,应将调整或变更的计划说明及
时报集团公司批准,并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安全部就年度捐赠执行情况进行
总结,并报送集团公司,同时应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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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外捐赠管理,严格内部决策程序,规范内部审批流程,
不得实施没有按照规定审批或备案的对外捐赠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纪检部门加强对外捐赠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找公司在制
度建设、工作组织、决策程序、预案安排、捐赠程序、财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
题,认真督查整改。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进行
捐赠,或者以权谋私、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捐赠,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
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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