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超 过 35 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63,379,824 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 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 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曹宇:于 2011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浙能电力可转换债券发行项目、 国新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意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科沃斯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 目、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 海发展可转债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天怡:于 2016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IPO 项目、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 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刘文博,曾参与金能科技 IPO、国茂股份 IPO、天正电气 IPO、心脉 医疗 IPO、景兴纸业 2020 年可转债、中国一重 2017 年非公开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孙远、马强、布云志、程卓、高婧、冯启凡。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Clou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10#B 号楼 201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10#B 号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季昕华 注册资本: 42,253.2164 万元 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16 日 邮政编码: 200090 电话号码: 021-55509888-8188 3-1-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传真号码: 021-65669690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ucloud.cn/ 电子信箱: ir@ucloud.cn 股票简称: 优刻得 股票代码: 688158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591673062R 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业务(详见许可证),云平台服务,云软件 经营范围: 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大数据服务,新兴软件及服务,人工智 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发行人设立和上市、最近一次重大股权或者资产变动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2018 年 7 月 3 日,优刻得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并于 2018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会 决议,同意优刻得有限以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592,482,694.08 元中 的 360,000,000 元折合为 360,000,000 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每股面值 1.00 元,剩 余 1,232,482,694.08 元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7 月 2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优刻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 项出具了《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0941 号),确认优刻得有限在评估基 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59,758.99 万元。2019 年 3 月 31 日,上海申 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优刻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进行追溯评估,并出具评 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9]第 1315 号),确认优刻得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61,434.18 万元。 2018 年 7 月 18 日,优刻得有限全体股东暨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优刻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日,股份公司全部发起人签署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3-1-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2018 年 7 月 18 日,优刻得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 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一系列议案。 2018 年 7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8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止,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 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优刻得有限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经 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592,482,694.08 元,按 1:0.2261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36,000 万股,每股 1 元,共计股本 36,000 万元,大于股本部分 1,232,482,694.08 元计入 资本公积。2019 年 3 月 2 日,验资复核机构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234 号《优 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经验证,优刻得有限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由优刻得有限以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 资产人民币 1,592,482,694.08 元,折股 36,000 万股,余额人民币 1,232,482,694.08 元转 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为优刻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0591673062R,注册资本为 36,000 万元。 股份公司设立时,优刻得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季昕华 50,831,173 14.1199% 2 莫显峰 23,428,536 6.5079% 3 华琨 23,428,536 6.5079% 4 君联博珩 37,440,660 10.4002% 5 元禾优云 37,046,834 10.2908% 6 甲子拾号 21,256,422 5.9046% 7 中移资本 18,005,895 5.0016% 8 嘉兴优亮 17,043,874 4.7344% 9 嘉兴华亮 16,818,672 4.6719% 10 西藏云显 13,604,179 3.7789% 11 嘉兴继朴 13,545,238 3.7626% 12 上海光垒 10,228,634 2.8413% 13 嘉兴继实 9,030,159 2.5084% 3-1-4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4 西藏云华 8,316,994 2.3103% 15 嘉兴全美 7,901,388 2.1948% 16 西藏云能 6,123,612 1.7010% 17 嘉兴同美 5,710,392 1.5862% 18 嘉兴佳朴 5,644,397 1.5679% 19 北京光信 5,643,850 1.5677% 20 华泰瑞麟 5,643,848 1.5677% 21 华晟领飞 5,245,551 1.4571% 22 上海红柳 4,893,477 1.3593% 23 嘉兴优信 3,855,921 1.0711% 24 堆龙云巨 2,801,101 0.7781% 25 陆一舟 2,297,639 0.6382% 26 孟卫华 2,297,639 0.6382% 27 堆龙云优 1,915,379 0.5320% 合 计 360,000,000 100.0000%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7 号),核准优刻得发行不超过 5,850 万新 股。2020 年 1 月 14 日,立信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17 号),验 证截至 2020 年 1 月 14 日止,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943,95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4,030,009.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9,924,990.63 元。所 有新增的出资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公告(股票)[2020]5 号),公司发行的 A 股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优刻得”,证券代码“688158”;其中 43,738,930 股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上市交易。 2020 年 9 月 9 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10110591673062R)。 3-1-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为 42,253.2164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表 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1 季昕华 50,831,173 12.03% 2 莫显峰 23,428,536 5.54% 3 华琨 23,428,536 5.54%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君联博 4 37,440,660 8.86% 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 5 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优云 37,046,834 8.77%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 6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SS) 23,537,521 5.57% 北京甲子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7 伙)-北京中金甲子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21,256,422 5.03% 业(有限合伙) 嘉兴红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17,043,874 4.03% -嘉兴优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大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16,818,672 3.98% -嘉兴华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嘉兴云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604,179 3.22% 11 其他股东 158,095,757 37.42% 总计 422,532,164 100% 注: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s”的简称,即国有股东。 (3)上市后股本演变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未发生股本变化。 2、发行人最新股权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1)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42,253.2164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934,764 25.5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4,597,400 74.46 总股本 422,532,164 100.00 3-1-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 股份数(股) 情况 1 季昕华 50,831,173 12.03 50,831,173 -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天津君联博珩投资合伙企业 37,440,660 8.86 - - (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 3 37,046,834 8.77 - - 工业园区元禾重元优云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 注 23,537,521 5.57 5,531,626 - (SS) 5 莫显峰 23,428,536 5.54 23,428,536 - 6 华琨 23,428,536 5.54 23,428,536 - 北京甲子齐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金 7 21,256,422 5.03 - - 甲子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嘉兴大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8 (有限合伙)-嘉兴华亮投资 16,818,672 3.98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红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 (有限合伙)-嘉兴优亮投资 15,438,539 3.65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 10 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13,570,660 3.21 - 基金(LOF) 合计 262,797,553 62.20 103,219,871 - 注: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s”的简称,即国有股东。 3、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权变化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422,532,164 股。季昕华直接持有公司 12.03%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季昕华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1.25%;莫显峰直 3-1-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接持有公司 5.54%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份,莫显峰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4.40%; 华琨直接持有公司 5.54%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华琨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4.40%。季昕华、莫显峰、华琨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 计直接持有公司 23.12%股份,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60.06%,季昕华、莫显峰、华琨 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 63,379,824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华琨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0.10%,合计持有表决权比 例为 55.72%,仍为发行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可信赖 的云计算服务平台,是通过可信云服务认证的首批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恪守中 立的原则,自主研发并提供计算、网络、存储等 IaaS 和基础 PaaS 产品,以及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产品,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三种模式为用户提供服务。此外,公司 深耕客户需求,深入了解互联网、传统企业在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不断推出适合各 行业特性的综合性云计算解决方案。公司作为赋能型高科技平台型企业,始终聚焦科技 创新的尖端和前沿领域,不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突破,未来公司将重点为新兴科 技企业、转型传统企业等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提供更加灵活、定制化的云计算服务,为新 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赋能。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发行人主要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三种模式,为用户提供计算、网络、存储 等 IaaS 和基础 PaaS 产品,同时,公司还向客户提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品。公有云 是公司自成立以来的核心业务,是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1)公有云 公有云是指云计算服务商作为服务提供商通过公共互联网提供的一类计算服务,面 向希望使用或购买的任何人,公有云产品可以按需出售,允许客户仅根据 CPU、存储 或带宽使用量支付费用。公有云可为企业节省购买、管理和维护本地硬件及应用程序基 3-1-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础架构的昂贵成本,云服务提供商负责系统的所有管理和维护工作。相较于本地基础架 构,公有云可更快部署且附有一个几乎可无限缩放的平台,只要用户可访问互联网,就 可在任何地方通过自选设备使用公有云所提供的资源与服务。 公司提供的公有云产品主要包括计算、网络、存储、数据库、数据分析、云分发、 云安全等类别,客户以移动互联、互动娱乐、企业服务等互联网客户为主,也包括教育、 金融、零售、制造、政府、智能制造等传统行业的企业客户。 2)私有云 私有云是指一种云计算服务商为特定用户部署 IT 基础设施并提供服务的云计算部 署模式。相较于企业传统 IT 架构,私有云具有云计算的一般特征,即用户自助服务、 资源伸缩性和弹性高;与公有云相比,私有云具有用户定制化的特征,通过企业数据中 心的防火墙和内部托管打造安全的多层级客户访问,大幅降低风险,确保私有云服务商 无法访问、操作用户的敏感技术,但私有云的 IT 基础设施成本需由用户承担,用户的 使用成本更高。 私有云通常由云计算企业为单一企业或组织而搭建,区别于公有云,其服务和基础 架构始终在私有网络上进行维护,硬件和软件专供组织使用,私有云可在物理上位于客 户现场,也可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托管。 公司私有云核心产品包括 UMOS、UMstor、MCP、专有云服务及容器等。公司私 有云产品的基础架构主要基于 OpenStack 开源代码,能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开发应用 架构快速变化的难题,帮助其上云,公司私有云业务的主要客户为金融机构、大型央企、 电信运营商、政府机构及零售业等传统企业。 3)混合云 混合云是一种计算环境,通过允许在公有云和客户自有环境或者私有云之间共享数 据和应用程序将两种云组合起来。当计算和处理需求波动时,混合云计算使企业能够将 其本地基础架构无缝扩展到公有云,而无需授予云计算服务商访问其整个数据的权限。 一般情况下,混合云客户可将其基本的和非敏感性的计算任务置于公有云上,以利用公 有云的灵活性和计算能力;可将其关键业务应用和数据置于私有云上,配置防火墙以充 分保障数据、隐私安全。通过使用混合云,用户可在公有云和自有环境或者私有云之间 3-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无缝扩展计算资源,避免了进行大量资本支出以处理短期需求高峰的情况,用户仅就其 暂时使用的资源付费,而不必购买、计划和维护可能长时间闲置的额外资源和设备。混 合云具有公有云灵活、可伸缩和按需付费的特点,同时用户可以尽可能降低数据暴露的 风险。 混合云有效地整合了公有云和客户自有环境或者私有云资源,通过“公有云+私有 部署+专线网络”的方式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兼具两种产品的特点,可有效满足用户 的特定需求。针对金融、政府等行业监管及合规要求特殊的机构,较为适用混合云产品, 此外,混合云产品作为过渡方案可最大限度降低企业 IT 架构转型上云产生的试错成本, 保障用户的业务稳定,架构平滑过渡。 4)其他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云计算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对数据流通关键技术的研发, 推出了数据可信流通平台安全屋,安全屋产品将堡垒机、密钥管理、权限控制等安全技 术相融合,提供一整套基于云端的安全技术、计算技术和流通规则,确保数据所有者对 数据的绝对控制权,数据需求方仅可获得计算分析后的结果,无法接触原始数据,确保 在数据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实现数据的安全共享,规避了数据的二次交易、数据泄露 等风险。 5、发行人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表 发行人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净额 历次筹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2020 年 1 月 20 日 183,992.50 上市 A 股首发前期末净资产额 174,652.58 A 股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2,112.66 本次发行前期末净资产额 340,770.40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分配方案 2019 年度 根据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 3-1-10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422,532,16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126,608.20 元 6、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422,532,164 股。季昕华直接持有公司 12.03%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季昕华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1.25%;莫显峰直 接持有公司 5.54%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份,莫显峰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4.40%; 华琨直接持有公司 5.54%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华琨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4.40%。季昕华、莫显峰、华琨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 计直接持有公司 23.12%股份,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60.06%,季昕华、莫显峰、华琨 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7、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结构图 8、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457 号、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A11213 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347)。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36,757.34 430,466.41 220,924.50 215,581.21 负债总额 121,797.23 104,116.05 46,271.92 43,474.81 股东权益合计 314,960.11 326,347.29 174,652.58 172,106.40 3-1-1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归属于母公司的 314,501.72 325,918.86 174,352.16 172,087.83 股东权益 注:2021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71,086.25 245,513.43 151,491.76 118,743.32 营业利润 -13,109.64 -33,221.96 2,244.69 8,606.51 利润总额 -13,169.68 -33,856.45 2,254.18 8,482.67 净利润 -13,191.95 -34,270.37 2,080.91 7,71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3,151.91 -34,275.88 2,119.06 7,721.23 者的净利润 注:2021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384.68 38,635.82 32,139.80 44,641.05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1,568.56 -100,671.46 -38,838.25 -80,455.10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026.62 182,410.26 66.19 43,792.28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26.83 334.64 45.09 59.44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284.09 120,709.26 -6,587.17 8,037.68 净增加额 注:2021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主要财务指标表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21 年 3 月 31 项目 日/2020 年 31 日/2019 31 日/2018 日/2021 年 1-3 月 度 年度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37 2.76 2.90 3.02 3-1-1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21 年 3 月 31 项目 日/2020 年 31 日/2019 31 日/2018 日/2021 年 1-3 月 度 年度 年度 速动比率(倍) 2.29 2.68 2.82 2.9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7.89% 24.19% 20.94% 20.1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26.01% 22.76% 25.44% 24.1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1 5.64 6.31 7.46 存货周转率(次) 8.39 40.02 40.39 55.97 每股净资产(元) 7.44 8.95 4.79 4.7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5 0.91 0.88 1.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0 2.86 -0.18 0.2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82 0.06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82 0.06 0.2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基本每股 -0.33 -0.88 0.03 0.22 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0 -10.50 1.22 5.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34 -11.32 0.58 5.51 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314,501.72 325,918.86 174,352.16 172,087.83 产(万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的净利润 -13,912.24 -36,945.44 997.87 7,972.61 (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口径)/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9、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 计算 10、2021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控股关系或者其它重大关联关系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本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股票数量为 1,805,597 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国 3-1-1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配售股票 1,805,597 股。除此之外,本机构自身及本 机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股 份的情况。 3、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 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的情况。 5、中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中金甲子(北京)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中金甲子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投资顾问服 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北京中金甲子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一。 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六)本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1、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中金公司质控和内核制度,本机构自项 目立项后即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建对应的质控小组,质控小组对项目风险实 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内核部组建内核工作小组,与内核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内核工作, 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 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 本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1)立项审核 项目组在申请项目立项时,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就立项申请从项目执行风险 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内核部从项目关键风险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 (2)尽职调查阶段审核 3-1-14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组建后,对项目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及尽职调查期间关注的 主要问题等进行定期检查。 (3)申报阶段的审核 项目组按照相关规定,将申报材料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质控小组对申报 材料、尽职调查情况及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并视需要针对审核中的重点问题及工作 底稿开展现场核查,对项目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质控小组 审核完毕后,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织召开初审会审议并进行问核。初审会后, 质控小组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并在内核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内核会议”)上就审 核情况进行汇报。内核部组织召开内核会议就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就是否同意推荐申报 进行表决并出具内核意见。 (4)申报后的审核 项目组将申报材料提交证券监管机构后,项目组须将证券监管机构的历次反馈意见 答复及向证券监管机构出具的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和内核工 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5)发行上市阶段审核 项目获得注册通过后,项目组须将发行上市期间所有由保荐机构出具的文件提交质 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6)持续督导期间的审核 项目组须将持续督导期间以中金公司名义出具的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 组,经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2、内核意见 经按内部审核程序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进行严格核查, 本机构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内核意见如下: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基本条件,申报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同意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3-1-1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 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作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本机构通过尽职调 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 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 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 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本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采取的监管措施。 3-1-1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三、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本机构作为优刻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保荐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 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优刻得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机构同意保荐优刻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发行相关议案。 3、2020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 3-1-1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符合《证券 法》第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承诺及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 内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文件;查阅了报告期内重大购销合同、主要银行借 款资料、股权投资相关资料、现金分红资料;查阅了 2019 年度发行人审计师出具的关 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2020 年度发行人审计师出具的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核查了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情况;核查了发行人相关三会决议 和内部机构规章制度;核查了发行人本次的发行申请文件;核查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 取得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网络搜索;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的相关承诺函;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核查了发行人和相关 股东出具的说明材料,并与发行人律师和会计师进行了深入讨论。 经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违反《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 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 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3-1-1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进行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了发行人前次证 券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和前次募集资金以来历次公告文件;取得发行人经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批准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审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核查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核查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和决策的会议纪要文件、相关项目备案文 件、项目环保和用地相关文件等资料;就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前景,向发行人进行了了解;通过调查了解政府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有 关产品的市场容量、同类企业对同类项目的投资情况等信息,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市场前景、盈利前景进行了独立判断;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会增加新的关 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经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以云服务 为核心,是公司自建数据中心计划的延续。“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地 位于上海青浦,有助于长三角数据流通,助推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同时为公司 自身的云计算业务服务,满足公司的资源需求。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用于云计算领域,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 3-1-1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行政法规规定。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反以 上规定的情形。 (3)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的独立性。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发行人不会与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 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本机构对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进行了尽职调查,查 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了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等材料;并向发行人律师进行了专项咨询和会议讨论。 经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 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 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符合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九条、 九十一条规定 经核查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文件、发行方案、相关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本 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3-1-20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价格和锁定期等安排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九条、九十一条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 (五)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 求,发行人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支持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3-1-2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 措施。” 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 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私募投资基金发行对象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无由董事会事先确定的投资者,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 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发行对象或其管理人尚未完成备案或登记程序的情形。 (七)关于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为本次证券发行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2018]22 号)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为本次证券发行有偿聘请 3-1-2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为控制项目法律风险,加强对项目法律事项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机构已聘请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律师持有编号为 31310000425168319B 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备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资格。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同意接受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委托,在该项目 中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协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完 成该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协助起草、修改、审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该项目出 具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就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协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集、整理、编制 该项目相关的工作底稿等。该项目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并由中金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中金公司尚未实际支付法 律服务费用。 2、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中聘请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和主承销商,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聘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聘请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和诚创新顾问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募投项目 咨询顾问,相关聘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除聘请上述保荐机构、审计机构、 法律服务机构、咨询顾问之外,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八)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公司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275.88 万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减少-36,394.94 万元。公司 2020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36,945.4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7,943.30 万元。 3-1-2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公司 2021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3,191.95 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减少 10,595.41 万元。公司 2021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912.2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10,953.16 万元。 2018 年至 2021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比 2020 2021 年 项目 年 1-3 月 2020 年 变动比例 2019 年 变动比例 2018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1717.50 -13,191.95 -414.45% -34,275.88 2,119.06 -72.56% 7,721.23 者的净利 % 润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 -3802.44 -13,912.24 -370.15% -36,945.44 997.87 -87.48% 7,972.61 非经常性 % 损益的净 利润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5602.17 万元;净利润 呈现下滑趋势。2020 年相比 2019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滑 36,394.94 万元,大幅度亏损。2021 年 1-3 月相比 2020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下滑 10,595.41 万元。 2020 年,公司 CDN 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2020 年公司 CDN 收入占比相较 2019 年提高约 21.87 个百分点,同时 CDN 产品的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约 22.42 个百分点, 2021 年 1-3 月相比 2020 年 1-3 月提高 27.11 个百分点,毛利率 2021 年 1-3 月相比 2020 年 1-3 月下降 0.50 个百分点,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滑,未来上述因素可 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有持续的负面影响,可能会造成公司未来几年存在持续亏损的 风险。 2、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继续降价的风险 2018 年至 2021 年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呈下降趋势,以五款核心产品云主 机、机柜托管、UNet(按带宽计费)、U(D)DB 数据库、云分发(按带宽计费)的价格 3-1-24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变动为例,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1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平均单 2020 年平均单 2019 年平均单 平均单价环比 平均单价相较 价相较 2018 年 名称 价相较 2019 年 价相较 2018 年 2020 年 10-12 2020 年变动 的年均复合变 变动 变动 月变动 动率1 云主机 -5.80% -12.79% -28.53% -9.62% -19.63% 机柜托管 -5.30% -15.35% -8.67% 1.33% -3.80% UNet (按带宽 5.63% 8.83% -17.03% -20.64% -18.85% 计费) U(D)DB 数 1.11% 1.45% -19.22% 18.53% -2.15% 据库 云分发 (按带宽 -7.92% -0.92% -28.43% -22.87% -25.67% 计费) 注:上表数据通过产品收入与产品销量计算平均单价从而得出 上述五款核心产品平均单价 2020 年相比 2019 年分别下降了 28.53%、8.67%、 17.03%、19.22%和 28.43%,降价幅度较大,导致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 2021 年 1-3 月公司云主机、机柜托管、云分发(按带宽计费)价格环比 2020 年 10-12 月价格仅下降 5.80%、5.30%、7.92%,而 UNet(按带宽计费)及 U(D)DB 数据库则分 别上涨 5.63%、1.11%,从季度数据来看,核心产品整体价格变动趋势自 2020 年下半 年以来逐步企稳。公司主要产品 2018 年起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且降价幅度较大,未 来云计算市场的竞争可能仍较为激烈,主要云计算厂商存在采取持续竞争性降价以实现 市场份额短期提升的可能性,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公司可能存在未来几年产品持续降价的 情况。 3、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2018 年至 2021 年一季度,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1 计算公式为:(2020 年平均单价/2018 年平均单价)^(1/2) - 1 3-1-2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2019 年 2020 年相 2021 年 1-3 2021 年 1-3 相较 较 2019 年 月同比 月环比 2020 2021 年 项目 2018 年 2018 年 2019 年 变动 2020 年 2020 年 1-3 年 10-12 月 1-3 月 变动(百 (百分 月变动(百 变动(百分 分点) 点) 分点) 点) 公有云 41.85% -10.59 31.26% -25.41 5.84% -19.89 4.91 0.64% 混合云 25.52% -6.23 19.29% -2.5 16.80% -6.34 2.75 13.03% 私 有 云 44.67% -19.98 24.69% -10.31 14.38% -0.49 -10.90 9.86% 及其他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40.02% -11.00 29.02% -20.62 8. 39% -17.28 0.60 2.85% 率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 2018 年下降 11 个百分点,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相较 2019 年下降约 20.62 个百分点。2021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 2020 年 1-3 月同比下降约 17.28 个百分点,环比上升 0.60 个百分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 来自公有云业务板块,2020 年公司公有云毛利率相比 2018 年共下滑 36.01 个百分点, 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公有云毛利率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2018 年至 2021 年一季度,公司低毛利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针对互联网头部 客户公司提供一定折扣,主要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下调并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以上综合 因素导致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由于云计算行业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未来云计 算市场发展方向大幅改变,竞争对手的策略选择发生较大变化均有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 公司的毛利率。公司毛利率未来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4、公司华东地区客户收入占比较低,存在募投项目客户开拓及产能消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机房的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收入区域 收入 占比 同比增速 收入 占比 同比增速 华东地区 18,836.47 26.50% 155.07% 41,476.21 16.89% 176.26% 营业收入 71,086.25 100.00% 72.31% 245,513.43 100.00% 62.06% 收入区域 2019 年 2018 年 3-1-2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收入区域 收入 占比 同比增速 收入 占比 同比增速 收入 占比 同比增速 收入 占比 同比增速 华东地区 15,013.70 9.91% 41.81% 10,587.54 8.92% 48.88% 营业收入 151,491.76 100.00% 27.58% 118,743.32 100.00% 41.39% 注:上述数据中心业务收入包括计算、网络、数据库、数据分析、存储、云分发等,其中云分发业 务的收入按照长三角地区云分发带宽量占公司全部云分发带宽量的比例折算。 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机房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8.92%、9.91%、16.89%及 26.50%, 占比较低,未来募投项目的客户开拓及产能消化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在华东地区已经与部分互联网大客户签订了意向合作协议,但公有云的客户为 订阅模式,客户在产品实际产生耗用之后按照实际使用量向公司支付费用,因此合作协 议中主要约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及折扣率,不会对客户未来的产品使用量进行强制约束, 客户未来的实际业务消耗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对大客户的具体销售金额仍需要视 客户未来的业务需求所决定,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如出现主要竞争对手使用针对性手段, 与公司进行客户的争夺,或公司自身主要产品和服务质量大幅下降,公司募投项目客户 的开拓节奏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使得公司存在本次募投项目产能不能顺利消化的风险。 5、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考虑到未来公司产品的降价、未来折扣及公司由于客户拓展不利 可能导致的服务器满载率下降的因素,对公司的募投项目效益进行了测算。但由于云计 算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存在未来市场环境大幅改变,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策略调整, 或者由于终端客户需求的巨大变化导致公司新客户拓展出现不利变化的可能性,可能对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包括: ① 销售折扣的层面上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按照官网挂牌价格的 7 折进行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 产品在 2018-2021 年 1-3 月折扣如下所示: 产品名称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3-1-2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云主机 0.63 0.66 0.75 0.77 云数据库 0.64 0.65 0.73 0.76 网络 0.45 0.57 0.75 0.79 结合公司上述公司产品的历史折扣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按照官网挂牌价格的 5 折进行保守测算。如相关产品的最终销售折扣超过当前折扣,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出 现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② 服务器的满载率的层面上 公司 2018 年底、2019 年底、2020 年底及 2021 年 3 月底的满载率(服务器使用率) 分别为 89.94%、91.03%、88.83%及 85.84%。本次募投项目考虑到大客户拓展可能出现 的不利变化,按照 85%满载率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进行测算,如未来公司大客户拓展 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服务器满载率下降,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效益低于预期的风 险;2 ③ 销售产品降价的层面上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未考虑产品降价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在 2019-2021 年 1-3 月的降价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名称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2019 年 云主机 -12.79% -28.53% -9.62% 云数据库 1.45% -19.22% 18.53% 网络 8.83% -17.01% -20.64% 结合上述降价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对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在财务预测年度内按 照每 3 年下降 5%计算,如相关产品销售价格实际降幅超过预期,存在影响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及无法达到项目预计效益的风险。 2 公司服务器的满载率计算公式为:满载率=已使用服务器数量/已取得租赁机柜可承载服务器数量。 由于公司取得租赁机柜的数量按照拟交付服务器的数量购置,即已取得租赁机柜可承载服务器数量 与公司拟交付服务器数量相当,上述满载率公式可以改写为: 满载率=已使用服务器数量/交付服务器数量,即公司服务器使用率。 3-1-2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6、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净利润 7,714.80 万元、2,080.91 万元-34,270.37 万元。2021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3,191.95 万元,同比 2020 年 1-3 月下降 10,586.04 万元。中短期内,发行人的基本经营策略是优先考虑开拓业务、 扩大收入并兼顾适当利润空间,因此中短期内发行人实现规模化盈利存在不确定性。此 外,导致 2019 年以来发行人净利润下滑至亏损的因素包括主要产品降价、固定资产成 本上升云计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0.02%、29.02%、8.39%、2.85%。报告期 内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6.50%、1.37%、-13.96%、-18.56%。2020 年度以来,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及销售净利率下降较快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视频娱乐、在线教育、电商 等行业的大客户,其中视频点播、直播所需云分发产品的收入增速较快,但其毛利率相 对较低;特别是 2020 年三季度以来,公司以优惠价格为下游细分行业头部客户提供了 大量 CDN 服务、CDN 收入快速增加,CDN 收入占比升高的同时毛利率进一步下滑, 导致公有云业务毛利率下降。二是由于主机类产品处于较大规模升级换代阶段,发行人 加大了高性能云主机硬件投入,短期内影响了资源利用率。同时为了支持抗击疫情相关 的科研科技项目,以及帮助部分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的中小客户顺利渡过疫情,公司 为部分用户提供免费云计算服务支持。另随着公司产品及技术的不断研发更新,公司的 研发费用也相应增长。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16,047.99 万元、18,807.41 万元和 24,553.77 万元。2021 年 1-3 月公司研发投入 6,212.50 万元。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较大。随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板块的业务也开始逐步发展, 公司的研发费用将会进一步快速增长,费用控制及运营管理的难度均会有所增加。如果 研发费用增长过快,将存在导致公司的销售净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上述因素在短期内可能进一步持续,发行人 2020 年全年及以后年度存在业绩持续 下滑亏损的风险。 7、特殊公司治理结构导致的风险 2019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存在特别表决权设立以来发行人运行 时间较短的公司治理风险。 3-1-2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普通决 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 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于发行人重大决策与控股股东持有不同意 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有较大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 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8、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退出《一致行动协议》及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减 持股份的风险 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为增强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先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相关协议对季昕 华、莫显峰及华琨未来继续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做了一致行动安排,将按互相之 间少数出资额服从多数出资额的原则确定一致的表决意见。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交易后的三十六个月期间,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得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或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三人将根据实际 需要并届时协商一致,有可能退出一致行动关系。该潜在事项对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的控制权稳定造成不确定性风险。此外,共同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在承诺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届满 后,有可能减持各自所持股份。该潜在事项有可能对公司股价稳定造成不确定性风险, 三人因持股比例下降而投票权减弱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云计算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行业规模在不断扩大,早期布局云计算行业的一些 大型企业如阿里云、腾讯云等,基于多年的经营,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对业务体量较 小的云计算企业而言,未来市场经营环境存在进一步竞争加剧的风险:① 云计算产品 降价将成为长期趋势,行业龙头企业凭借其规模效应和强劲的资本实力,相较其他竞争 3-1-30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对手有更大的降价空间,可能会为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产品降价的幅度;② 下游 互联网行业增速放缓,导致云计算行业整体增速放缓,行业龙头企业凭借其品牌优势、 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在获取客户方面存在更强的竞争能力,其他中小型云计算厂商可 能面临的市场份额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10、云计算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发行人市场份额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我国云计算市场中,阿里云、腾讯云、中国电信及 AWS 等头部企业已占据大部分 市场份额,上述行业巨头背靠集团资源优势,在业务规模、品牌知名度、业务体系、资 金实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云计算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发行人市场份额也出 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相比阿里云、腾讯云等行业巨头,发行人目前业务体量较小。上 述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短期内可能进一步持续,发行人存在由于激烈竞争导致市场份额 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11、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及竞争对手持续竞争性降价导致募投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 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测算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竞争对手的当前市场策略做出,云 计算业务的特殊属性决定了云计算厂商长期竞争性降价难以形成垄断,不是行业最佳的 竞争策略,但由于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也存在采取 持续竞争性降价、扩大亏损以实现市场份额短期提升的可能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 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12、互联网企业作为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带来的稳定经营风险 公司客户包括互动娱乐、移动互联、企业服务等互联网企业,以及金融、教育机构、 新零售、智能制造等传统行业的企业。当前公司的主要收入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领域,互 联网行业的竞争加剧、人口红利逐渐消退,以及政策调控对互联网企业的影响,对公司 下游客户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冲击。若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中的互联网企业在当前环境下无 法持续盈利甚至正常经营,可能导致公司来自互联网客户的收入规模和收入占比大幅下 降,将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13、系统性安全的风险 云计算的运营建立在性能稳定的服务器、优质的网络环境、充足的设备存储空间及 3-1-3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安全稳定的机房等诸多基础设施上。客户通过使用公司的云计算服务来进行自身正常的 业务运营,对上述基础资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着较高的要求。由于云计算技术在国内 仍处于不断发展、优化、成熟的过程中,且由于互联网及信息技术行业的特性,其客观 上会存在网络设施故障、软硬件运行漏洞、供电中断等问题,可能会给云计算用户带来 业务运营中断、数据丢失等负面影响,从而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此外,如果公司服务 器所在的地区发生地震、洪灾、战争或其他难以预料及防范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公 司所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可靠性也将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14、信息安全与数据保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并提供计算、网络、存储等企业必须的基础 IT 架构服务。公司的各 类产品服务及其赖以运行的基础网络、处理的数据和信息,可能存在软硬件缺陷、系统 集成缺陷以及信息安全管理中潜在的薄弱环节,从而导致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由于信 息系统本身固有的安全特点,公司存在不可预测的信息安全与数据保密的风险,一旦发 生信息安全事故,可能存在业务系统产生漏洞,客户数据泄密或流向错误,从而对公司 的经营造成影响。 15、国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的合规风险 由于我国对于增值电信业务的监管较为严格,公司所提供的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 工智能的服务较为创新,公司可能因为新业务、新产品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符合监管要 求。若公司未能持续拥有已取得的相关批准和许可,或者因新业务、新产品或其他原因 未能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或者因客户违反中国电信行业相关监管规定导致发 行人连带承担责任,发行人将可能受到罚款、限制甚至停业整顿等处罚,对公司的经营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6、租赁房屋土地用途受限产生的风险 发行人住所地为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10#B 号楼 201 室,总部实际运营地为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10#B 号楼,6#楼 5 层 501 室、6 层 601 室以及 11#楼-301。 该办公楼为上海矽钢有限公司所有并授权上海工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置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租,后续可根据发行人实际需求续签。 根据沪房地杨字(2005)第 01602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隆昌路 619 号所在地 3-1-3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用途为工业用地,且就该处办公楼租赁,发行人尚未完成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的办理。由 于该处土地用途限制,发行人承租的总部办公大楼存在被上海市或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重新规划用途或要求恢复工业用地的可能,进而发行人需要重新寻找新的总 部办公大楼租赁,将有可能对发行人总部办公环境的稳定持续带来短期不利影响。 17、后续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我国积极支持云计算与大数据、人工智能、5G 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为国内 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研发带来了较为宽松与优质的环境。未来如国家 根据发展的需要,对上述政策进行调整,或通过限制能耗等措施,减少各区市能耗指标, 则可能导致发行人相关业务的发展受限,对于公司长期经营发展产生冲击。 18、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568.16 万元、25,926.39 万元和 49,624.34 万元,分别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 14.80%、17.11%和 20.21%。2021 年 3 月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51,454.17 万元,相比 2020 年底增加 1,829.83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 账款有所增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将逐步增加,如公司采取 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 1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增 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 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 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 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 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1-3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20、募投项目实际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募投项目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 19 亿元,其中拟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约 16 亿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中,公司考虑到未来产 品的降价、产品折扣增加及公司由于客户拓展不利可能导致的服务器满载率下降等因 素,对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做出如下假设: 1)收入测算假设 公有云业务方面,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 1,000 个机柜,假设单个机柜可承载 12 台 服务器,项目建设进度为 3 年,从第二年开始公司陆续进行服务器的部署并逐步产生收 益。考虑到公司产品的实际使用量,公司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服务器的满载率为 85%。 混合云业务方面,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 2,000 个机柜,假设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混合 云产品价格与当前市场产品价格一致,本次数据中心项目混合云项目建设机柜从第二年 开始陆续产生收益。 2)本次募投项目对应产品价格的测算假设 本次募投项目对产品销售价格的假设主要包括:① 募投项目的测算中对于募投项 目产品按照官网挂牌价格的 5 折进行保守测算;② 按照公司未来产品每 3 年下降 5% 的比例,对于公司产品未来的价格进行预估。 3)成本测算假设 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折旧摊销、电费、网络费用、配套费用、专线费用成本、运维 费用等。上述成本中,折旧按平均年限法计算,基建折旧年限按 30 年计算,残值率为 5%;机电工程折旧年限按 10 年计算,残值率为 5%;变电站工程折旧年限按 35 年计算, 残值率为 5%,设备折旧年限按 4 年计算,残值率为 5%;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按 50 年 计算,残值率为 0。 本次数据中心项目中管理费用的测算主要为拟投入管理人员的薪酬;销售费用中员 工薪酬按照拟投入销售人员薪酬测算,其余部分参考公司 2018-2019 年相关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测算。 结合上述假设,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3-1-34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营业收入 - 25,735.32 62,955.97 77,591.30 74,184.23 营业成本 107.47 25,997.96 43,026.42 45,672.01 45,672.01 其中:机房服务器折旧 - 12,018.87 21,974.11 23,554.91 23,554.91 土地摊销 107.47 107.47 107.47 107.47 107.47 税金及附加 - - - 198.43 184.12 销售费用 - 3,558.83 6,777.36 7,655.48 7,451.05 管理费用 534.11 1,205.61 1,846.75 1,271.81 1,271.81 财务费用 - - - - - 营业利润 -641.58 -5,027.07 11,305.45 22,793.57 19,605.24 所得税 - - 845.52 3,419.04 2,940.79 税后利润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6,664.45 注:以上测算数据不构成业绩预测。 在现有假设条件下,公司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第一年和第二年亏损,亏损金额分别为 641.58 万元及 5,027.07 万元,项目从第三年开始实现盈利,预计项目每年产生平均税后 利润 11,696.79 万元。 由于云计算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如出现市场环境的大幅改变,公司主要竞 争对手的竞争性策略的调整,或者由于终端客户需求的巨大变化导致公司新客户拓展节 奏的放慢,均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上述假设不成立,公司募投项目效益低于公司预期的情 况。公司针对上述募投项目产品价格下降、产品折扣增加、大客户拓展导致的服务器满 载率变化进行了量化分析,具体如下: 1)针对产品降价幅度的变化 分别按照产品价格每 3 年下降 7%、9%及 11%的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每年的税后 利润做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每 3 年 年份 下降幅度 5%(公司本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次募投效益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6,664.45 16,820.95 3-1-3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测算使用的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降价比例) 16,820.95 14,089.87 14,089.87 14,234.82 11,777.99 11,696.79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5,580.42 15,732.06 7%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15,732.06 12,051.89 12,051.89 12,187.69 8,891.44 10,581.20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4,496.39 14,643.16 9%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14,643.16 10,057.27 10,057.27 10,184.12 6,126.40 9,488.51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3,412.35 13,554.26 11%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13,554.26 8,106.01 8,106.01 8,224.10 3,480.27 8,418.46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对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在财务预测年度内按照每 3 年下降 5%计算,如相关产品销售价格实际降幅超过预期,存在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及无法达到项目预计效益的风险。 2)针对公司产品折扣的变化 单位:万元 产品折扣的 年份 变化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5 折(公司 本次募投效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6,664.45 16,820.95 益测算使用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的折扣) 16,820.95 14,089.87 14,089.87 14,234.82 11,777.99 11,696.79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2,328.32 12,465.36 4.5 折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12,465.36 6,198.12 6,198.12 6,307.64 950.43 7,370.83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4折 -641.58 -7,278.37 4,932.01 11,588.66 9,267.87 9,391.17 3-1-3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9,391.17 7,063.12 7,063.12 7,176.53 5,072.62 5,729.67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8,404.02 2,168.05 7,695.72 5,569.58 5,676.29 3.5 折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5,676.29 3,549.74 3,549.74 3,647.39 1,719.93 2,746.10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公司产品折扣按照官网挂牌价格的 5 折进行测算,如相 关产品销售价格折扣超过预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出现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大客户拓展不利导致的服务器满载率变化 单位:万元 满载率 年份 85%(公司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本次募投效 -641.58 -5,027.07 10,459.93 19,374.53 16,664.45 16,820.95 益测算使用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的满载率水 平) 16,820.95 14,089.87 14,089.87 14,234.82 11,777.99 11,696.79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5,689.22 8,834.07 17,084.57 14,488.99 14,635.72 80%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14,635.72 12,023.18 12,023.18 12,158.85 9,805.83 9,941.76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6,351.36 7,208.21 14,794.61 12,313.52 12,450.50 75%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12,450.50 9,956.49 9,956.49 10,082.89 7,833.66 8,186.72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641.58 -7,013.51 5,582.35 12,504.64 10,138.06 10,265.27 70%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第十一年 各年平均 10,265.27 7,889.80 7,889.80 8,006.92 5,861.49 6,431.68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公司产品满载率 85%进行了测算,如因大客户拓展不利 导致服务器满载率下降,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3-1-3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公司效益测算考虑降价、产品折扣及公司大客户拓展不利导致 的满载率下降的情况,如相关产品销售价格实际降幅超过预期,激烈竞争导致产品折扣 增加、大客户拓展不利导致的服务器满载率下降,存在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无法 达到项目预计效益的风险。 21、公司青浦数据中心二期项目无法获取机柜建设指标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整体规划以 5,000 个机柜的建设为基础,结合相关政策导向 和备案手续完成的情况,公司预计未来获取其余 2,000 个机柜指标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确定性较高。但由于目前经信委新的机柜建设指标通知尚未发布,公司仍存在因政策变 化而无法取得二期项目建设指标的可能性。如公司无法按计划获取二期项目的 2,000 个 机柜指标,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完成青浦数据中心的全部建设的风险。 22、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且发 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 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九)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发行人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致力于为客户打造一个安全、可信赖 的云计算服务平台,是通过可信云服务认证的首批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恪守中 立的原则,自主研发并提供计算、网络、存储等企业必须的基础 IT 架构服务,为客户 提供包括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在内的云计算产品,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服务。此 外,公司深耕客户需求,深入了解互联网、传统企业在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不断推 出适合各行业特性的综合性云计算解决方案。公司作为赋能型高科技企业,始终聚焦科 技创新的尖端和前沿领域,不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突破,未来公司将重点为新兴 科技企业、转型传统企业等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提供更加灵活、定制化的云计算服务,为 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赋能。依托位于亚太、北美、欧洲等地的全球 3-1-3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33 个可用区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厦门等地的国内线下服务站, 公司已为上万家企业级客户在全球的业务提供云服务支持,间接服务终端用户数量达到 数亿人,公司客户所在的行业包括互联网、金融、教育、新零售、智能制造、政府等诸 多领域。 (2)发行人所处行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云计算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了资源配置优化,加 速信息技术与各行业的交叉融合,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为创业创新提供重要平台, 是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助燃剂。我国政府近年来出台了多条政策法规,给予云计算产业高 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近几年全球云计算市场总体保持较快增长,2019 年,以 IaaS、PaaS 和 SaaS 为代表 的全球云计算市场规模达到 1,883 亿美元,增速 20.86%,预计未来几年市场平均增长率 在 18%左右,到 2023 年市场规模将超过 3,500 亿美元。 我国云计算市场保持高速增长,但整体发展滞后于美国。我国自 2007 年引入云计 算概念后,国内领先的科技公司开始向海外学习云计算技术,逐步推动一些云计算研发 项目,但未完全将云计算产业实现商业化。2009 年政府部门开始逐步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鼓励云计算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开始进行云计算项目的投资,但由于当时中国云计 算市场仍处于探索期,云计算产业和技术尚未完全成熟,用户对云计算概念的接受程度 较低,因此云计算服务未被广泛地采用。但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信息化 水平不断提高,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视频、游戏等互联网业态繁荣,国内企业产生了 大量信息处理计算、数据存储的需求,国内云计算开始进入落地阶段。国内大型的互联 网公司开始推出云计算产品与服务,云计算市场布局开始逐步完善。近几年,随着“互 联网+”概念逐步深入人心,传统企业也开始纷纷上云;物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前 沿技术的兴起进一步推进云计算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完善升级。云计算作为信息化时代 的新业态,已被国内市场广泛接受和高度关注。 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2019 年我国云计算整体市场规模达 1,334 亿元,增速 38.6%。 其中,公有云市场规模达到 689 亿元,相比 2018 年增长 57.6%,预计 2020-2022 年仍 将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到 2023 年市场规模将超过 2,300 亿元。私有云市场规模达 645 亿元,较 2018 年增长 22.8%,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稳定增长,到 2023 年市场规模将接 3-1-3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近 1500 亿元。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发行人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顺应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保持发行人市场竞 争力,促进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在上海地区自建数 据中心可以实现快速盈利,且该项目的整体收益率高于公司当前的利润率,从而提升公 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3-1-40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年 月 日 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孙 雷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杜祎清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赵沛霖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曹宇 李天怡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 刘文博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1 3-1-1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兹授权我公司曹宇、李天怡作为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具 体负责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 截至本授权书出具日, (一)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 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 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违规记录情况; (二)曹宇最近 3 年内曾担任过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上市、科沃斯 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 签字保荐代表人。除本项目外,曹宇目前未担任其他已申报在审企业项目的签字保荐代 表人。李天怡最近 3 年内曾担任过已完成的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创业板上市项目、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签字 保荐代表人。除本项目外,李天怡目前未担任其他已申报在审企业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 人。 (三)曹宇、李天怡目前在科创板未担任其他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综上,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签字 保荐代表人承诺上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1-4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署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曹宇 李天怡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