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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科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300 万元变更为 84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300 万股变
更为 840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
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
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
(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
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1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通股【】股,于【】年【】月【】 普通股 2100 万股,于 2020 年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注册资本数额】元。               8400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
   3     【证券登记机构名称】集中存管。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
         数额】,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8400 万股。
   4
         股【数额】股,其他种类股【数额】
         股。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
         时董事会会议可以采取电话、邮件     时董事会会议 可以采取电话、邮
         或传真的方式在会议召开三(3)      件、传真或其他通讯方式 在会议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情况紧急的, 召开三(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5
         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情况紧急的,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       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
         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应当在董事     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
         会会议上作出说明。                 应当在董事会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通知以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通知以
         下列形式发出:                     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6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含电子邮件)
                                            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通知以专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通知以专
          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   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
          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   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
          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   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
          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七    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七
   7
          (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    (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
          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   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自电子
          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日期; 公司
                                           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
                                           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根据信息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披露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中国证监
          时报》中的至少一家以及公司上市   会指定的媒体中选择,作为刊登公
   8
          所在地的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体。
          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股东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核准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
          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施行。

    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
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
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