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莉 杜小鹏 毛明华 日期: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