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4-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步科”)
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为保证深圳步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深圳步科拟向银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
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一年,该额
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公司拟为深圳步科的
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具体担保
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深圳步科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的具体事
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深圳步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29 日
1
项目 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咚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六层厂房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6 号意中利科技园 1 号厂房一楼 101,三楼整层
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
主营业务 司主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主要生产人机界面、驱动系
统等产品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联 关系或其他关系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
无
重大或有事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34,995.82 37,239.54
负债总额 11,949.92 14,926.27
净资产 23,045.90 22,313.27
利润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审计) 2021 年度(已审计)
营业收入 8,764.34 49,091.24
营业利润 798.31 1,666.13
净利润 732.63 1,611.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712.96 1,472.79
的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步科目前尚未签订授信协议,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作为深
圳步科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了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
深圳步科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
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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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深圳步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深圳步科业
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深圳步科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
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
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深圳步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深圳步
科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深圳步科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深圳步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
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深圳步科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深圳步科生产经营能
力,保证深圳步科资金流动性,对深圳步科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被担保对象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深圳步科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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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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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乾国 秦国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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