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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科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7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45.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天健验〔2020〕
3-1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9,215.00          9,215.00      3年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567.00          8,567.00      3年



                                     1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3      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503.70          2,503.70     3年
 4      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          6,800.00
                 合计                        27,085.70         27,085.7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10,597,093.80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
募资金金额为 25,566,638.02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以转出日金额为准),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3.1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情形。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5,566,638.02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日的

                                       2
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乾国                     秦国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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