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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合理评估。我们通
过对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在 2022 年度内不断健全内部控
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
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 2023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
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的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相关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兼
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关于未来
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考虑了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需
求,具有可行性。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合规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审批流程,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
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
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莉                                 杜小鹏




          毛明华



                                             日期: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