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伦生物:赛伦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2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 7.5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7.5 亿元(含 7.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庄建伟、章建康、刘军岭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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