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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4-2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负责安博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安博通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2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3                                                       等方式,了解安博通业务情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安博通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2019 年度安博通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19 年度安博通在持续督导
 5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督导安博通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诺
                                                         则,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依照相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行了核查,安博通的内控制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的程序与规则等
                                                             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严格执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信息披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19 年度,安博通及其控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该等事项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19 年度,安博通及其控股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19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19 年度,安博通未发生前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述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15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
                                                       2019 年度,安博通不存在需
16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
       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在公司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和持续发
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信息安全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应用需求周期较短,
一旦行业发生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创新,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紧密跟随产品技术革
新的节奏,无法达到用户需求标准,则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目前,信息安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行业环境的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
但行业内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稀缺以及培养人才的高成本,会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
流失的可能性,若不能及时补充研发人员的流失,会限制公司的竞争力并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作为研发型科技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立足行业市场的核心机密,公司
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存在技术泄密风险。为了防范技术泄密,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及非竞争协议,但仍可能出现因相
关技术的人员流失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不
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服务器和嵌入式网络通信平台,其芯片主要是采用
美国Cavium(被Marvell收购)、Intel等的产品,上述核心部件主要依赖于硬件供应
商,如果上述核心部件的供货不稳定或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的供货能力和利润表
现。
    公司的硬件供应商与上游芯片等核心器件厂商合作紧密,行业竞争充分,价格
透明,公司将通过推进合理的滚动预测、与硬件供应商结为战略伙伴、加强紧密沟
通与合作等方式应对供应链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处在网络安全产业链上游,伴随着零信任架构、软件定义安全、5G、物联
网及工业互联网等网络安全领域的新技术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的创新和迭代速度
预期更高,公司必须及时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升级产品技术来满足客户需
求。如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无法紧跟业界发展,或研发时机滞后,将有可能失
去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将通过加大对产品和研发部门的投入,对产品持续升级更新,以应对行业
新趋势带来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2020年1月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国爆发,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
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随即启动远程办公机制、调整
办公计划,配合支持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由于武汉研发中心位于疫区中心,导致其
复工存在一定滞后性(已于3月27日接到复工批准,现公司已全面复工),因此对公
司产品研发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疫情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导致部分客户预算削减或无
法及时与其签订合同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48,731,759.62     195,346,548.76              2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771,975.96      61,549,570.52              1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8,990,205.17      60,003,247.62              14.9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40,105.08      18,031,979.95              27.22%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9,665,911.12     255,418,127.27             291.38%
          总资产              1,064,997,333.22    311,633,724.87             241.75%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7              1.60             1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7              1.60             1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66              1.56              6.41%
     股收益(元/股)
                                                                    减少 10.89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4             26.93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11.25个百分
                                        15.00             26.25
     均净资产收益率(%)                                                   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19             13.59     增加 1.6 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73.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3%,主要系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开拓市场份额和新客户的开发,销售规模
不断扩大使得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其中嵌入式安全网关产品及安全管理产品销
售收入分别增长21.37%及85.36%。
    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77.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86%,
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系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增长42.25%
所致,产品毛利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4.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22%,主要
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公司对主要客
户的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较2018年末大幅增长,主
要系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导致净资产增加67,047.58万元,同时2019年度实
现的营业利润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7,377.20万元。
    5、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1.59个百分点,较上年度小幅
上升,主要系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在业务快速扩张的基础上不断
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综上,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进行网络安全核心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为
网络安全行业网络安全系统平台与安全服务提供商。在网络安全行业中,公司依托
于自主开发的应用层可视化网络安全原创技术,为业界众多网络安全产品提供操作
系统、业务组件、分析引擎、关键算法等软件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把业务聚焦到自身擅长的技术研发领域,是网络
安全能力输出者、上游软件平台与技术提供商,公司将网络安全产品与服务提供给
各大产品与解决方案厂商,由合作伙伴交付给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等最终用户,是网
络安全行业“厂商的厂商”。
    经过多年发展,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经验的积累,公司形成一支拥有丰
富经验的安全核心技术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研发和技术攻坚能力,能够满足
客户的场景需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
    2019年度,公司继续深耕网络安全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壮大研发团队,
提高研发能力;深入分析和总结客户需求,通过快速的技术响应和专业的售前售后
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此外,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提升了在资本实力和融资渠道方面的优势,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研发、技术、及经营模式等方面,在2019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3,777.31万元,较2018年度研发支出增长42.25%;研发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5.19%,与2018年度研发费用率13.59%相比小幅增加。
(二)研发进展

     2019年度,公司安全网关产品和安全管理产品都在进行持续技术创新,安全网
关产品推出了V4.7、V4.7P和V5.0三个主要版本,安全策略可视化产品推出了V1.7和
V1.8两个主要版本,并进行了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的基础研究。2019年度,公
司新申请境内申请发明专利66件,新申请软件著作权33件,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
1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7,779,600.00
         减: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42,166,776.00
          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685,612,824.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12,950,087.30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2019 年 12 月 31 日投资产品余额                                    490,000,000.00
      加:收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730,653.78
              募集资金余额                                                    83,393,390.4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160001114395                 5,447,108.5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20000040491400030479172                9,818,196.40
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776556226             68,128,085.58
                              合计                                             83,393,390.48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竹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60,000股,通过石河子
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89,496股,本年度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动。钟竹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总经理苏长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40,000股,通过石河子市崚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80,000股; 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段彬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810,000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辉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40,000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夏振富
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000股;
公司董事罗鹏先生通过深圳市和辉财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4,361股; 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000股; 公司职工监事李洪宇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8,000股; 公司监事柳泳先生通
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4,000股。
    除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
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
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士锋             郑   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