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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6-03  

						公司代码:688168                    公司简称:安博通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北京市
                   二○二○年六月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1

议案四:《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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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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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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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 15 号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钟竹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苏长君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段彬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曾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夏振富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董强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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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何华康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李学楠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饶艳超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吴笛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柳泳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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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

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开展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推选钟竹、苏长君、段彬、曾辉、夏振富、董强华为公司的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

通过后即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以上候选人简历如下:


    钟竹先生,4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
学位。2003 年 5 月至 2007 年 2 月历任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软件产
品线总监,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8 月历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系统顾问、
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安博通有限监事,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安博通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钟竹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60,000 股,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89,496 股,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苏长君先生,36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子科
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产品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北京海拓天成技术有限公司市场经
理,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北京爱赛立技术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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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北京星网锐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3 年 1 月
至 2016 年 5 月历任安博通有限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
    苏长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40,000 股,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8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段彬先生,4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硕士学位。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港湾网络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6
年 12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项目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安博通有限副总经理兼研发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部总经理、董事。
    段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81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辉先生,38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杭州华三通
信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拓展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安博通有限副总经
理、市场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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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曾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54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振富先生,43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
金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
任贵州年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培训师,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国网湖南省
电力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信息专员,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湖南中皓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中磊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安博通有限财务总监,
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夏振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36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强华先生,4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经
济学专业,硕士学位, 2010 年至今,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
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至今,同时担任武汉光谷丰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董强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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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

继续履行职责。

     以上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以累积投票的方式予以审议。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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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

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开展董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推选何华康、李学楠、饶艳超为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后即成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以上候选人简历如下:



     何华康先生,75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

化专业,硕士学位。1995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副

总经理,2005 年 11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中国电子学会副秘书长,2012 年 10 月至

今任中国信息协会特约副会长,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饶艳超女士,4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副教授。1999 年 4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讲师;2005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8 年 1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学楠女士,43 岁,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美国马萨诸塞大学

物理学博士、美国罗杰斯特大学金融学博士,博士学位,副教授。2007 年 6 月

至 2012 年 5 月任美国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2012 年 6 月至今

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将继续履行职责。
     以上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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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代表以累积投票的方式予以审议。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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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推选吴笛、

柳泳为公司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

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后即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与 1 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

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以上候选人简历如下:


     吴笛女士,39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人
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锐捷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05 年 11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专员,2010 年 4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约翰迪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安博通人力资源总监,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
     吴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6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柳泳先生,41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2000 年 7 月
至 2002 年 6 月,任北京中体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三一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1 月,


                                     1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任北京天融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9 月,
任北京酷热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北京凹凸
微系电子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北京山石网
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网神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安博通有限
研发部副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首席产品设计师、监事。
     柳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44,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经审查,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股东大会

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以上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以累积投票的方式予以审议。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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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公司以及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

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

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

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

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

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以上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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