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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9-0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正在履行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就安博通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1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安博通签订《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3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安博通业务情况,对
                                                           安博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2020 年半年度安博通在持续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2020 年半年度安博通在持续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违背承诺等事项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安博通及其董事、监事、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依照相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1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了核查,安博通的内控制度符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严格执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信息披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的情况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0 年半年度,安博通及其控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2020 年半年度,安博通及其控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20 年半年度,安博通未发生
14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前述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15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2020 年半年度,安博通不存在
16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前述情况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
                   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在公司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和持续发
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信息安全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应用需求周期较短,
一旦行业发生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创新,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紧密跟随产品技术革
新的节奏,无法达到用户需求标准,则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目前,信息安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行业环境的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
但行业内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稀缺以及培养人才的高成本,会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
流失的可能性,若不能及时补充研发人员的流失,会限制公司的竞争力并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作为研发型科技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立足行业市场的核心机密,公司
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存在技术泄密风险。为了防范技术泄密,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及非竞争协议,但仍可能出现因相
关技术的人员流失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不
利影响。

(二)核心器件供应链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服务器和嵌入式网络通信平台,其芯片主要是采用
美国Cavium(被Marvell收购)、Intel等的产品,上述核心部件主要依赖于硬件供应
商,如果上述核心部件的供货不稳定或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的供货能力和利润表
现。
    公司的硬件供应商与上游芯片等核心器件厂商合作紧密,行业竞争充分,价格
透明,公司将通过推进合理的滚动预测、与硬件供应商结为战略伙伴、加强紧密沟


                                      3
通与合作等方式应对供应链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处在网络安全产业链上游,伴随着零信任架构、软件定义安全、5G、物联
网及工业互联网等网络安全领域的新技术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的创新和迭代速度
预期更高,公司必须及时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升级产品技术来满足客户需
求。如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无法紧跟业界发展,或研发时机滞后,将有可能失
去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将通过加大对产品和研发部门的投入,对产品持续升级更新,以应对行业
新趋势带来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国爆发,疫情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可能导致部分客户的预算削减或无法及时签订合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5,831,581.32     71,657,555.89             -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7,287.56     14,644,885.49            -8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12,629.71     14,259,074.08            -91.5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6,786.61      3,451,858.05           589.97%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6月末          2019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8,172,198.68    999,665,911.12             -2.15%
           总资产            1,008,494,389.58   1,064,997,333.22            -5.31%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38          -9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38          -92.11%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2           0.37             -94.59%
      股收益(元/股)
                                                            减少 5.42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5           5.57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0.12           5.43    减少5.31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 16.63 个百分
                                   34.21          17.58
            (%)                                                         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3.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3%,主
要系受疫情影响,订单减少所致。
    2、公司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减少89.50%,主要
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扩充销售团队,同时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期减少91.50%,主要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3、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增加589.97%,主要系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公司2020年半年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公司净
利润下降较多所致。
    5、2020年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16.63个百分点,主要系
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综上,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进行网络安全核心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为
网络安全行业网络安全系统平台与安全服务提供商。在网络安全行业中,公司依托
于自主开发的应用层可视化网络安全原创技术,为业界众多网络安全产品提供操作
系统、业务组件、分析引擎、关键算法等软件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把业务聚焦到自身擅长的技术研发领域,是网络
安全能力输出者、上游软件平台与技术提供商,公司将网络安全产品与服务提供给
各大产品与解决方案厂商,由合作伙伴交付给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等最终用户,是网
络安全行业“厂商的厂商”。
    经过多年发展,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经验的积累,公司形成一支拥有丰



                                   5
富经验的安全核心技术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研发和技术攻坚能力,能够满足
客户的场景需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
    2020年半年度,公司继续深耕网络安全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壮大研发团
队,提高研发能力;深入分析和总结客户需求,通过快速的技术响应和专业的售前
售后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研发、技术及经营模式等方面,在2020年
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0
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251.85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费用增长78.76%;研发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4.21%,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是公司大幅增加研
发投入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0年半年度,SPOS安全网关产品完成重要的软硬件平台升级换代,为未来3-5
年的技术发展打下基础。2020年半年度,公司新申请境内发明专利42件,取得专利
授权9件,新申请软件著作权41项,其中已授权31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7,779,600.00
       减: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42,166,776.00
         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685,612,824.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12,950,087.30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2020 年 6 月 30 日投资产品余额                         4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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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收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749,374.95
             募集资金余额                                              177,412,111.65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160001114395               6,715,855.8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20000040491400030479172            142,055,274.80
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776556226          28,640,980.97
                            合计                                        177,412,111.65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竹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60,000股,通过石河子
 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89,496股,2020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动。钟竹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总经理苏长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40,000股,通过石河子市崚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8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段彬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81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辉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40,000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夏振富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360,000股;公司董事罗鹏先生通过深圳市和辉财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34,361股;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000股;公司职工监事李洪宇先生通过石河
 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8,000股;公司监事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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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泳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4,000
股。
    除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
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
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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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士锋             郑   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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