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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天风证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负责安博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安博通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2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3                                                       等方式,了解安博通业务情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安博通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2020 年度安博通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20 年度安博通在持续督导
 5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
                                                           督导安博通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诺
                                                         则,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1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依照相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行了核查,安博通的内控制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的程序与规则等
                                                            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严格执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信息披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0 年度,安博通及其控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该等事项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0 年度,安博通及其控股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0 年度,安博通未发生前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述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15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
                                                      2020 年度,安博通不存在需
16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


                                     2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
       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在公司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和持续
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信息安全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应用需求周期较
短,一旦行业发生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创新,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紧密跟随产品技
术革新的节奏,无法达到用户需求标准,则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目前,信息安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行业环境的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
但行业内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稀缺以及培养人才的高成本,会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
流失的可能性,若不能及时补充研发人员的流失,会限制公司的竞争力并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作为研发型科技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立足行业市场的核心机密,公司
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存在技术泄密风险。为了防范技术泄密,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及非竞争协议,但仍可能出现因相
关技术的人员流失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不
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硬件供应商与上游芯片等核心器件厂商合作紧密,行业竞争充分,价格

                                       3
透明,公司将通过推进合理的滚动预测、与硬件供应商结为战略伙伴、加强紧密沟
通与合作等方式应对供应链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服务器和嵌入式网络通信平台,自新冠肺炎疫情蔓
延以来,5G 相关设备和计算机终端应用需求量大幅增加,造成 IC 集成电路设计、
代工、元件、面板、内存等关键环节和零部件成本上升,客观造成公司原材料采购
成本与供货压力。
    公司供应链部门积极响应,通过超前预测控制、加强急单消化能力、适当调整
库存的方式消减风险,加强与上下游沟通,保障原材料的采购与供货交付。

(三)行业风险

    公司处在网络安全产业链上游,伴随着零信任架构、软件定义安全、5G/物联网
/工业互联网等网络安全领域的新技术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的创新和迭代速度预期
更高,公司必须及时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升级产品技术来满足客户需求。
如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无法紧跟业界发展,或研发时机滞后,将有可能失去产
品技术优势。
    公司将通过加大对产品和研发部门的投入,对产品持续升级更新,以应对行业
新趋势带来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2020 年 1 月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国爆发,疫情期间公司停工停产对产品研
发带来一定影响。目前国内疫情伴随疫苗的研制成功而有所缓解,国内经济复苏,
但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仍不容乐观,有常态化防控的趋势,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
来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4
         营业收入                262,835,660.84      248,731,759.62                 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73,425.09       73,771,975.96               -3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2,099,198.70       68,990,205.17               -53.4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79,395.72       22,940,105.08               -45.60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19,996,189.88       999,665,911.12                 2.03
          总资产              1,145,058,888.71      1,064,997,333.22                7.52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1.77               -5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1.77               -5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3              1.66               -62.05
     股收益(元/股)
                                                                       减少 11.64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0             16.04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 11.82 个百分
                                             3.18             15.00
     均净资产收益率(%)                                                               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 8.89 个百分
                                         24.08                15.19
           (%)                                                                       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283.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410.39 万
元,同比增长 5.67%,主要系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开拓市场份
额和新客户的开发,即使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也使得公司产品的销售量有所
增加,营业收入保持增长。
    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7.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9.72%,
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由于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安全网关产品收入占比上升,另一方面,
管理人员薪酬增加及租房成本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长 36.17%,研发人员增加和研发
投入增大使得研发费用增长 67.58%,费用的增加使得净利润水平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7.94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45.60%,主
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和支付其他现金增加所致。
    4、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 2019 年末有所增长,主
要系 2020 年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5、2020 年公司发生研发费用投入 6,330.08 万元,较上期增长 67.58%。主要系:



                                         5
1、公司不断加强研发人才团队建设,研发人员数量和研发人员的平均工资进一步增
长,导致职工薪酬增加;2、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项目数
量进一步增加,导致差旅费、材料费、测试费及合作研发费用相应增加;3、由于研
发项目的需求,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导致折旧与摊销费用相应增加。
    综上,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进行网络安全核心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为
网络安全行业网络安全系统平台与安全服务提供商。在网络安全行业中,公司依托
于自主开发的应用层可视化网络安全原创技术,为业界众多网络安全产品提供操作
系统、业务组件、分析引擎、关键算法等软件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公司坚持以“看透安全,体验价值”的技术理念为核心,在安全网关、安全管
理与下一代信息网络适用三个细分市场紧紧把握国家网络安全发展战略脉搏,密切
跟踪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通过完善和优化自身的技术研发体系及创新机
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安全策略管理运维领域的头部优势、持续扩大安全网关
产品在厂商客户群体的应用规模、加速布局全流量安全分析产品研发。
    安博通网络安全系统平台 ABT SPOS 不仅可以应用在传统计算机网络与虚拟化
云计算网络中,还可以应用于 IPv6 互联网、工业互联网、视频监控网络、IoT 物联
网等下一代信息网络中,同时在国产自主可控的设备网络中也有多种专业用途,网
络产品厂商、解决方案厂商、电信运营商、云服务提供商等合作伙伴均可基于该软
件快速开发各种网络安全网关类硬件设备、云环境下虚拟化安全网关、安全监测预
警与运维管理类产品。
    2020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网络安全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壮大研发团队,
提高研发能力;深入分析和总结客户需求,在各产品线更新软件版本,并通过快速
的技术响应和专业的售前售后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研发、技术、及经营模式等方面,在 2020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0

                                    6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6,330.08 万元,较 2019 年度研发支出增长 67.58%;研发费
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24.08%,与 2019 年度研发费用率 15.19%相比增幅较大。

(二)研发进展

    2020 年度,公司安全网关产品和安全管理产品都在进行持续技术创新,安全网
关产品推出了 V5.1、V5.3 和 V5.4 三个主要版本,全流量安全分析产品推出 V2.1 和
V2.2 两个主要版本,安全策略可视化产品推出了 V1.8.1、V1.8.2 和 V1.8.3 三个主要
版本,对入侵检测、安全策略路径计算、物理拓扑发现、内网攻击面分析、全流量
分析等关键软件的核心引擎进行重构和升级换代,大幅提升了产品性能与先进性,
为安全策略智能运维平台、网络流量安全分析系统、攻击面可视化管理平台未来几
年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借助全新推出的多个功能特性,产品竞争力得到提升,
支撑公司级解决方案推进。
    2020 年度内,公司新申请专利 71 项,新获得发明专利 22 项,新取得软件著作
权 45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393,390.48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4,047,687.90

 减:2020 年 12 月 31 日投资产品余额                                 27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49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12,143,569.48
 加: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
                                                                          1,963,520.41
 净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3,452,792.4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博通                                          110104160001114000        15,581,712.86
                       北京中关村支行



                                            7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博通                                          20000040491400030479172     2,352,603.05
                           健翔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 )有
安博通                                                1776556226          158,087,608.49
                       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思普崚技术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27622100034823887    62,677,692.70
限公司                     健翔支行
武汉思普崚技术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4256400035378196    74,753,175.37
限公司                     健翔支行
                                合计                                      313,452,792.47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竹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460,000 股,通过石河子
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89,496 股,本年度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动。钟竹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段彬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810,000 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辉先生通
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40,000 股;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夏振富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60,000 股;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通过石河子市崚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60,000 股; 公司职工监事李
洪宇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8,000 股;公司监事柳泳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 144,000 股。
       除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
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
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8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