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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9 月 17 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安博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79.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88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2,777.96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5,730.3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047.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 27-0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09 月 05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
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
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
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
   1      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     15,800.00     15,800.00

   2      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663.00      7,663.00

   3      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              6,311.00      6,311.00

                           合计                            29,774.00     29,774.00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15)。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情参见公
     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01)。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32)。

         截止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
     下:
                                                                         预期年
序                                     投资金额                                   收益类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期限     起止日期     化收益
号                                     (万元)                                     型
                                                                           率

     花旗银行(中国)有   7 天通知存                                              保本保
1                                      8,800.00      -      2021/7/8-    2.025%
       限公司北京分行         款                                                    收益

     花旗银行(中国)有   7 天通知存                                              保本保
2                                      4,200.00      -      2021/7/8-    1.755%
       限公司北京分行         款                                                    收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8/4-             保本浮
3                         结构性存款   15,000.00   5 个月                3.20%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021/12/28            动收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8/27-            保本浮
4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 个月                3.05%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021/10/30            动收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9/1-             保本浮
5                         结构性存款   5,000.00    1 个月                2.80%
         司健翔支行                                         2021/9/27             动收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9/1-           保本浮
6                        结构性存款   5,000.00   1 个月               2.80%
    司健翔支行                                            2021/9/27           动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
    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 1 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 亿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6.8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
    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
    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
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 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实际经
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1、安博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安博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支出,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天风证券对安博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