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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博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9-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安博通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51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79.5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88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777.96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5,730.3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047.5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 27-0000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公司在《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          15,800.00        15,800.00
  2      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663.00       7,663.00
  3      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                     6,311.00       6,311.00
                             合计                              29,774.00        29,774.00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为了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博通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博通”)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上海市为实施
地点。

      公司(含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拟向上海安博通增资 7,500 万元用于实
施“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
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
增资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上海安博通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变
更为 17,5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主体             新实施主体
         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                                    北京思普崚、安博
  1                                       北京思普崚、安博通
         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                                          通、上海安博通
         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                                   北京思普崚、武汉思
  2                                      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普崚、上海安博通
         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                                   北京思普崚、上海安
  3                                              北京思普崚
         验室建设项目                                                     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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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海安博通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在
增资完成后与公司(含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
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新增上海安博通为实施主体、上海市为实施地点,主要是基于公司中长
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前景。上海安博通拟购买的办公房产地处上海市内中环核
心区域,有利于吸引高端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新增上海市作为实施地点,有利于推动区域
销售,加快募投产品的实施和推广。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安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安博通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钟竹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2、3、21、22 层
             从事信息科技、数据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
经营范围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安博通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
路 556 弄国浩长风城 3 号楼 1-5 层(以下简称“标的房产”),并将该标的房产用
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办公使用。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5,874.11 平方米,总价约人民币 2 亿元
(实际房屋面积及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其中,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 7,500.00 万元用于购置房产、装修及其他相关费用;标的房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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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面积将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
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安
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后续建设、研发、运营场所。

    本次交易对方承诺在标的房产交付时,关于标的房产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
原设定的抵押权,且不存在其余任何权利负担。除上述内容外,该交易标的产权
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区域商业楼盘市场交易价格的基础上,
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房产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
需要作出的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博通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募
集资金向上海安博通增资,并使用部分募集购买房产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

                                    4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拟购买房产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
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仁杰              王运龙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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