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68 公司简称:安博通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风险 因素”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安博通 688168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但晨 杨帆 电话 010-57649050 010-5764905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 院东区15号楼A座301 院东区15号楼A座301 电子信箱 xiazf@abtnetworks.com xiazf@abtnetworks.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96,699,226.68 1,438,396,681.43 -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32,459,816.05 1,205,942,594.54 -6.0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47,164,224.87 144,037,733.29 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0,064,540.81 -32,678,384.17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2,372,988.32 -36,996,224.45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7,752,304.32 -77,980,077.58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85 -3.10 减少3.7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5 -0.46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5 -0.46 不适用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53.25 34.07 增加19.18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43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股 持有有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限售条 通借出股 结的股份数量 (%) 件的股 份的限售 份数量 股份数量 钟竹 境内自然 23.86 18,204,578 无 0 人 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 境内非国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42 8,710,358 无 0 有法人 伙)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 境内非国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05 3,090,272 无 0 有法人 合伙) 深圳市达晨鲲鹏二号 境内非国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2.19 1,672,417 无 0 有法人 伙) 苏长君 境内自然 2.18 1,665,384 无 0 人 黄志伟 境内自然 1.59 1,212,824 无 0 人 UBS AG 境外法人 1.33 1,015,509 无 0 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厚毅-新征 境内非国 0.85 650,000 无 0 程 8 号私募证券投资 有法人 基金 陈月英 境内自然 0.84 640,122 无 0 人 田显环 境内自然 0.80 610,018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钟竹为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说明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