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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龙激光: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06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本次增
资和提供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潘文军                   徐朝华                蒋 力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