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龙激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5-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龙激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
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8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 30.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85.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03.15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81.9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2]00019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1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16,438.80         16,438.80
 2       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8,646.19         8,646.1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17.40         5,917.40
 4       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212.30         2,212.30
 5       补充流动资金                                     11,785.31        11,785.31
                            合计                          45,000.00        45,000.00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
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2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和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由
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
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3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 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德龙激光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4
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中信建投对本次德龙激光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周云帆                     仇浩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