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 年 4 月 29 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德龙激光的保荐机构,对德龙激光进 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德龙激光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德龙激光签订保荐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2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公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 4 海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交易所审核后予以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 5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 海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 诺等事项。 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1 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交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公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 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得到了有效执行。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交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交 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 5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及其控股股 11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交易所监管措施或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股东、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 情况。 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交易所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 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2022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 13 公司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 所报告的情况。 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2 当及时向上海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 等上海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相关情 14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 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 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 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交易所或 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述情形的,应当督促公司 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需要专 1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 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交易所 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督导期间内,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激光加工技术凭借在工业制造中显示出的低成本、高效率以及应用领域广 泛的优势受到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较早进入激光行业, 具备一定的市场先发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激光加工技术下游应用领域的进 一步扩展,激光领域迎来了资本投资的热潮,相关企业的加入导致我国激光加 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3 由于区域性和下游应用广泛的特点,制造业领域的激光加工市场难以形成 较为集中的竞争格局,国内从事激光加工领域的设备类企业数量众多。细分领 域中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实力不足,容易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行业的 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公司若不具备持续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 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有效提升,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给生产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聚焦于泛半导体、新型电子、新能源等 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激光加工解决方案。 公司在各细分领域与国内外龙头企业直接竞争,综合实力与其存在较大差 距:(1)国外激光设备龙头企业起步较早,品牌知名度更高,具备市场先发优 势,在技术、规模等方面优于国内激光公司;(2)国内激光设备龙头企业较公 司而言则具备更强的规模优势,拥有更丰富的产品线及更加全面、综合的服务 能力。 若国内外龙头企业利用其品牌、资金、技术优势,加大在公司所处细分领 域的投入;或者公司不能持续提高产品国产化率,不能持续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性能、服务能力,或者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公 司未来将面临与行业龙头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风险,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精密激光加工应用领域,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泛半导体、 新型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系装备类产品,与 下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性较强,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和波动情况直接影响 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进而影响对激光加工设备的需求。 泛半导体领域中,以碳化硅和氮化镓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在禁带 宽度、介电常数、导热率及最高工作温度等方面性能更为出色,市场渗透率逐 年提升;新型显示方面随着 Mini LED 越来越多的商用,Micro LED 有望凭借高 解析率、低功耗、高亮度等优势成为下一代显示技术,泛半导体领域未来发展 4 前景广阔。新型电子领域中,今年上半年,消费电子市场表现不佳,智能手机 等终端出货量普遍下滑,设备厂商对设备的需求降低;汽车电子方面,随着新 能源气车销量创新高,汽车电子市场设备需求大幅度提升。新能源领域中,随 着节能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光伏等方向高速增长。由于 泛半导体、新型电子、新能源等行业受技术进步、宏观经济及政策等多方面因 素的影响,其市场需求在报告期内呈现一定的波动趋势。若下游行业处于周期 低点,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均可能大幅下降,将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利 影响。 (四)对下游行业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等局面不能及时响应的风险 公司专注的泛半导体、新型电子、新能源等下游领域,对激光器和精密激 光加工设备的技术和工艺水平要求较高,且其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迭代频繁。 下游行业技术的更新迭代将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泛半导 体领域发展日新月异,技术难度高、发展快,需要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中持续进 行高投入,新型显示技术 Mini/Micro LED 的切割、剥离、转移/巨量转移、修复 对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更高;新型电子领域,消费电子产品迭代较快、周期短, 且随着 5G 商用化的推进,汽车电子精细化程度要求高,对设备和部件的精密化 提出更高要求。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光伏等随着技术的快速发 展、安全性的极致需求,对材料创新、工艺创新提出了极高的标准。 若未来下游应用领域出现新的技术迭代、产品更新速度加快,公司在新产 品开发中进行高投入后仍短期开发不成功、新产品开发不及时或对市场发展方 向判断不准确,无法进行持续性的技术创新、工艺研究导致公司产品与技术和 下游市场应用脱节,对下游行业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等局面不能及时响应, 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5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42,193,718.56 224,284,587.44 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45,993.06 29,218,069.06 -1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265,865.95 25,568,865.44 -20.7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48,840.92 25,732,643.40 -140.99%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67,381,178.39 579,463,469.09 118.72% 总资产 1,640,741,299.67 969,930,217.47 69.16%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期比上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8 -23.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8 -23.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4 0.33 -27.27% 股收益(元/股) 减少 2.76 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3 5.79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 2.63 个 2.44 5.07 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 3.63 个 14.75 11.12 (%) 百分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7.99%,第二季度全国疫情散 发情况对设备验收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总体收入同比仍实现了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力度,研发费用同比增 加 43.26%;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 1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0.74%,主要原因 是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43.26%,以及各类型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发生变化,综合 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 2.02 个百分点; 6 4、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主要原因是开具的银行 承兑汇票在 2022 年上半年集中到期以及支付员工薪酬增加; 5、报告期末净资产与资产总额均较年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是少数几家可以提供稳定、工业级固体超快激光器的厂商之一,是国 内较早少数几家可以实现超快激光器激光种子源自产的厂商之一,核心的激光 器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前列。此外,由于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对于各零部件、 运动控制系统、光学系统及加工工艺有着近乎极致的苛求,即便是资金和研发 实力极其雄厚的企业,也很难在短期内掌握这一技术。公司经过十多年的技术 研发和工艺积累,在精密运动控制、激光加工工艺、特殊光学系统设计等诸多 方面形成了关键核心技术,这也构成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近年来,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经济形势,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 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背景下,提高半导 体、显示等重点产业领域供应链国产化率和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越发重要且 紧迫。公司的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依托在激光器、运动控制平台、控制软件、自 动化部件等方面的自主可控的关键核心技术,大量采购国产化元器件及各类零 部件,部分设备实现国产化率 96%以上,服务于华为、中电科、中钞研究院等 高端客户,符合国家战略。 (二)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是业内少有的同时覆盖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厂商,相较于专 攻激光器或激光设备的其他厂商,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在实 际生产过程中实现激光器和激光设备之间的交流互动,将下游客户需求及时顺 畅地反馈到激光器的研发和改进之中,以及激光加工新工艺开发对激光器不同 性能、指标的要求,具有一体化协同效应。产业链一体化可以使公司实现快速 交货,快速满足客户的即时需求。 7 (三)自主研发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36 项(包含在中国台湾拥有 2 项发明 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10 项和软件著作权 63 项。公司高度重视自主技术研发 和积累,建有各类激光应用超净实验室和洁净生产车间,并配备了先进的紫外 激光加工系统、超短脉冲微加工系统以及各种精密检测仪器,为企业的自主研 发提供了完备的硬件保障。公司目前建有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太 阳能电池激光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先进激光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苏州工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等高规格、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平台。 (四)人才及团队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一支以 ZHAO YUXING(赵裕兴)博士为核心的稳定、卓越 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ZHAO YUXING(赵裕兴)博士拥有 30 年以上的激光、光电行业领域学术研究经验,为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技术研 发专家之一,曾历任上海光机所助理工程师,悉尼大学光纤技术研究中心研究 工程师,悉尼大学电机系光子实验室主任,澳大利亚国家光子中心高级研究员, 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 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科 学技术奖,2014 年获选“中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9 年 获选激光领军人物宣传工作委员会“激光领军人物”称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 25%,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时间均超过 10 年,彼此间长期合作、分工默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成熟的工艺。此外,公 司研发管理团队对中国制造业升级的大趋势和激光设备行业需求有充分的理解, 因此,在技术创新理念与产品适用性开发方面也同样具备优势。 (五)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由于激光设备的性能、效率和稳定性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特别是高端制 造企业客户的产品质量,因此其对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激光设备的性能指标、设 备的稳定性以及维修保养服务有着严格的要求。通常来说,下游客户对供应商 品牌的认可是建立在双方长时间磨合的基础之上的,下游的客户更倾向于选择 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长期开展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设备销售售后渠道完 8 整的供应商。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成套设备领域,立足高端,以 “诚信、敬业、团队、创新”的企业精神、科学的管理、领先的技术、标准化 的生产、优异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为保证,经过十多年的长足发展,在同行及 在客户中赢得了口碑和信任,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公司 主要下游客户分别在其所在的领域占据市场优势地位,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优质的客户对产品设计和质量等方面要求也更为严格, 有利于公司的技术发展和进步。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先进激光器及激光精密加工应用装备的研发, 始终把研发技术工作作为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驱动力。2022 年 1-6 月,公司 研发投入 3,572.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2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4.75%,较上年同期增加 3.63 个百分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 员数量为 179 人,较上年同期末增长 30.66%。 报告期内,公司“碳化硅晶圆激光隐形分切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计划实现我国第三代半导体晶圆高效、高品质分切的装备及其核心部件激光器 的关键突破,打破国外在第三代半导体核心装备领域的技术垄断,打破我国第 三代半导体各环节国产化率低,依赖进口的局面,2022 年 2 月,公司已完成该 项目在“2022 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 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申报,2022 年 7 月进入拟立项目公示阶段。 在专利申报方面,2022 年 1-6 月,公司新增申请专利 30 个,新增授权专利 18 个,其中发明专利 1 个。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数 量 209 个,其中发明专利 36 个(包含在中国台湾拥有 2 项发明专利)、实用新 型专利 110 个、软件著作权 63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9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94,887,790.60 元(含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9,851,200.00 减: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46,791,072.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 733,060,128.00 注 减:其他发行费用 1(不含增值税) 14,005,660.39 减: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761.82 减:本期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125,156,632.99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990,717.80 注2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 ) 594,887,790.60 注 1:本次公开发行各项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66,031,488.02 元(其中承销费用 46,791,072.00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4,005,660.39 元,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5,056,256.08 元(尚未置换), 尚未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178,499.55 元。 注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221,123,000.00 元。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德龙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0 2022 年上 半年 度的 直接持股 间接持 合计持股 序 合计持股占 质 姓名 职务 数量 股数量 数量 号 比(%) 押、 (股) (股) (股) 冻结 及减 持情 况 ZHAO 董事长、 1 23,745,000 - 23,745,000 22.97% - YUXING 总经理 2 赵裕洪 董事 - 461,408 461,408 0.45% - 董事、副 3 狄建科 - 273,756 273,756 0.26% - 总经理 董事、副 总经理、 4 袁凌 - 223,375 223,375 0.22% - 董事会秘 书 5 丁哲波 董事 - 1,950 1,950 0.00% - 6 陈奕豪 董事 - - - - - 7 蒋力 独立董事 - - - - - 8 朱巧明 独立董事 - - - - - 9 李诗鸿 独立董事 - - - - - 监事会主 10 苏金其 - 7,245 7,245 0.01% - 席 11 王龙祥 监事 - 512 512 0.00% - 12 计婷怡 监事 - - - - - 13 李苏玉 财务总监 - 200,862 200,862 0.19% - 合计 23,745,000 1,169,108 24,914,108 24.10%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德龙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德龙激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云帆 仇浩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